这条街道来回行驶的马车很多,车轮和马蹄在泥泞里辗着,与清脆的铃声混合出欧洲小镇的韵味。然而,这却是柬埔寨的一个无名小镇。贫穷的女人们正抱着各式的瓜果青菜,在每一个破旧的小饭馆附近来回走着。
她们的男人要么去赌博,要么就在街道尽头的那家小酒馆里喝的醉醺醺,而我就是酒馆里其中一个。当然我的女人没有在那些抱着植物沿街出售的队伍里。
我周围坐着很多熟悉的面孔们,每当他们喝到微醉打嗝时,就主动和我说话。“追马,听说你是中朝混血儿对吗?”追马是我的名字,很多男人都喜欢谈论我的血统,却不对自己的女人在街上卖菜感兴趣。
我说是的,我母亲是个朝鲜女人,我的父亲在那次英勇的抗战中,从敌人手里救回的那个女孩就是我母亲,后来她不顾一切的跑到中国和那个战士结婚,之后才有了我。“噢!是这样啊,那你为什么在柬埔寨,你不回自己的国家了吗?”我笑了笑说,我现在没有国家和国籍,不过我已经把这个泥泞的小镇当做自己的国家了。“哈哈,你说的真有意思,你是怎么来到柬埔寨的?”
我喜欢和他们说话,也喜欢真诚的对待他们,因为我很感谢他们的女人。那些女人里有很多相貌不错的,虽然这些醉汉回到家里也抱着她们发泄一翻,但我却可以用购买蔬菜的钱,让这样的女人到我屋子陪我睡一会儿,事后她们还对我千恩万谢。所以我觉得这个小镇可爱,包括它的贫穷和泥泞。
我继续回答那些好奇的醉汉说,我八岁那年,在中越边界的山里玩,因为撞见了贩运毒品的驼队,那些人用朴刀追赶我,用枪射击我。但是我没死,却再也回不到中国。就在漂泊的岁月里流浪到柬埔寨,流浪到这个泥泞的小镇。
“哈哈,太有趣儿了。你什么时候出海,追马?你舍得离开裁缝店里那个风韵的女人吗?她那圆嫩的屁股看了就叫男人流口水。”我淡淡的一笑,知道他们不是嘲笑我,只是好奇我的生活,我和那个裁缝店里的寡妇暧昧很久了,是这个小镇上尽人皆知的,尤其是酒馆里的男人们。
我也时常喝得醉醺醺,两眼昏花,意识里迷糊,之后跌跌撞撞的去找她。她每次见到我用发红的醉眼盯着她,就赶紧招呼走店里的客人,关上店门。然后搀扶着我去她的床上,任凭我扒伏着她丰满诱人的身体发泄。小镇上的人已对此见怪不怪,没人会来偷听或者捣乱。甚至在以后的日子里,女人们对她仍保持着亲切。
我是这个小镇上的流浪汉,唯一不同的是,我很少离开小镇,只在出海的季节里,他们才认为我是在工作。我告诉那个问我的人说,我很可能在这一星期之内离开。
酒店的老板对我格外的尊敬,每次给我倒酒都是满满的一杯,这另我感觉很温暖,不知道是老板把我当作酒馆里的招牌人物,还是我把这家酒馆当作了自己的家。老板是个细小的老头,说话时眼珠总上翻的很夸张,那副打趣的神态,叫人对任何尴尬的话题都愿意回答。老板对我说,追马,你不是和扎达瓦家十六岁的女儿定婚了吗?那裁缝店的女人怎么办?
我说,裁缝店的女人知道这件事,她觉得自己是个不完整的女人,给我不了少女有的东西,所以也很高兴我订婚的事,她唯一伤心的是我以后还会不会去找她。“噢!你会继续和她幽会吗,追马?”我说,我肯定会。那个十六岁女孩很漂亮也是处女,扎达瓦家养活不起这么大的女孩子了,所以才希望我要了她。少女的懵懂和处子之身,可以给我完美的爱情,而裁缝店里的女人,则有无法替代的缺陷美,我喜欢她丰满的少妇胴体,还有她在床第之欢时取悦我的表情,她是我刺激的地狱。“哈哈……”酒店里的醉汉们都笑起来。
我对他们说,我这次出海,打算去克罗泽群岛。用一些干果和毛皮换岛上一些稀有金属,只要出行顺利的话,回来请大伙喝一周的酒。大家听了非常高兴,拍着手相互赠送着愉悦的目光,仿佛我刚回来,现在就开始请酒。
天色渐渐接近黄昏,我知道今晚可能还要下雨。就比平时早些出了酒馆,街上还是左右穿行着马车,汽车在这里是不实用的,这个小镇的原生态,使任何现代化的交通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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