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与伦敦遇到下雪的天气都不太容易,但是陈楚两次都碰上了。欧曼丽跟着大家一起,这样的严寒让她很不适应,恨不得时时刻刻待到空调房里。
到达西伯利亚后,西伯利亚的苦寒更加让欧曼丽吃不消。不过她也没有抱怨过一句,她之所以肯来这边。一来是林岚承诺她,到了这边,跟林岚一起住,两人有个伴。有林岚在,她在心安了很多。二来沈出尘说自己还缺一个管理学校财务的,要欧曼丽前来协助处理财务。有了工作,不像是吃闲饭的,她也才更加安心。实际上,这是沈出尘善意的谎言。欧曼丽在曼谷所帮上的忙,足足拯救了整支华夏队。养一个欧曼丽对天纵来说,又算得什么。
飞机上,陈楚依然是那身雪白的燕尾服,潇洒飘逸。他没有说话,但是脸上难掩兴奋之情。这是属于归家人的兴奋。
林岚与欧曼丽私下里也聊过陈楚,林岚向欧曼丽讲了陈楚以前的很多事情。欧曼丽对陈楚的敬仰爱慕更加深重。而林岚,却已将刚有的情愫深藏起来。倒是经常跟贝仔打闹,以此来让大家觉得她很正常。
贝仔属于比较没心没肺的,他眼里只有狙击,然后就是一份难得的洒脱。在美国队来袭时,众人担忧万分,他只有一句,大不了一死。这一点足可以看出他的心性。
飞机降落在伊尔库茨克的国际机场后,西伯利亚正是白雪茫茫,好大的鹅毛大雪,一下子让欧曼丽冻得直打哆嗦。
一出机场,陈楚便看见了三辆军牌车。一辆车前站了两名警卫。一辆车前站了一名青年男子。这名男子叫做左临,化劲修为。是沈出尘的心腹,天纵军事学校,左临是副校长。校内的大小事务,都是由左临负责。
陈楚对左临的印象很不错,因为他胸内有火热赤诚。沈出尘的眼光一向不会有错,就连陈楚当初对朱浩天有想法。但如今,大家已经很融洽了。
朱浩天的智谋才能,也确实值得倚重。
而另一辆车前,站的是穿着白色羽绒服,撑着伞的叶倾城。
淡淡一袭牛仔裤,长筒靴。乌黑的发丝随意扎成马尾,只是遗落了不少雪花。面色恬淡而清冷,姿容绝世。在看到陈楚出来的一刹,她的清冷不见,露出美丽而幸福的笑容。陈楚丢下行李,快步跑了上去。
并没有拥抱之类,而是相视一笑。接而陈楚体贴接过伞,将她冻的通红的手捂在手心,紧紧握住。叶倾城脸蛋微微一红,轻轻挣开,走向沈出尘这边,先恬淡而乖巧的喊道:“尘姐。”又一一向众人打招呼。她性格是清冷的,虽然不习惯交际,但是为人处世的礼节,礼貌却是丝毫不漏的。
面对叶倾城,无论是沈出尘或是朱浩天,都从心眼里喜欢。这样的女子,即便是女人也讨厌不起来。
而欧曼丽看到叶倾城时,心中巨酸。这样的女子,原来陈楚的妻子是这样倾国而倾城的女子。
沈出尘伸出手,贴了下叶倾城的脸蛋,微笑道:“你脸好冰,快回车里,可别冻着了。”这样温柔关爱的语气,出自沈出尘嘴里,让众人都要嫉妒了。
众人上车,三辆军牌车一字敞开往天纵学院而去。引来路人侧目,觉得这群人到底是什么大人物呢?
车里很暖和,陈楚所坐的车中还有贝仔和朱浩天。有外人在,陈楚和叶倾城从来都不会腻在一起。
到了天纵军事学校,下车后。沈出尘对众人道:“大家先好好休息三天,三天后,我们开个会议。”说完便拎了行李,独自踏雪而行。
鹅毛大雪覆盖的操场上,那些士兵十年如一日的苦练,杀声,喝声震天。这里的世界,让欧曼丽觉得铁血萧杀,却又新奇不已。
陈楚牵着叶倾城的手,撑着伞往回走。
雪很厚,一脚踩下去陷很深。嘎吱嘎吱的响,却也很有趣。陈楚要往走廊上走去,叶倾城却不要,坚持走雪地。陈楚不解,她狡黠的笑了笑,道:“这样有点像我们老了,互相搀扶着走呢。如果再不打伞,不就真是白头到老了吗?”
陈楚搂住她的腰肢,也一笑,不再多说什么,丢了手中的伞。
陈思琦之所以没去接陈楚,是因为她在家中正在热火朝天的做着饭菜。拥着娇妻,然后可以吃到属于家的饭菜,简简单单的东西,却让陈楚从内心里,有种永恒的满足。
一进公寓的客厅,叶倾城就不着痕迹的脱离了陈楚。屋子里开了暖气,叶倾城脱下羽绒服,换上家居服,向厨房里的陈思琦喊道:“陈思琦,滚出来迎接你哥哥大人,我来做饭。”
陈思琦立刻欢快的跳了出来,却是先跟叶倾城打闹了一会儿,道:“竟然敢让本宫滚出来,是不是想要本宫赐你一丈红啊!”
随后,陈思琦又脸蛋红扑扑的跑到陈楚身边,幸福的挽住了陈楚的胳膊,小鸟依人的一靠。陈楚能明显感觉到陈思琦的开朗,幸好有叶倾城陪她。怜爱的摸了下她的脑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雅致的锦盒,道:“这个送给你。”
“什么东西?”陈思琦欢喜接过,里面却是三克拉的钻戒。她不由又是欢喜又是愁。道:“那有给自己亲妹子送钻戒的啊!”
“你不喜欢,我给倾城去。”陈楚作势要抢。
“才不呢!”陈思琦连忙收起。
饭菜很快做好,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叶倾城做菜的水平强过陈思琦不少。这就是天份问题了,吃着香喷喷的米饭时,陈思琦要陈楚讲下这次任务的惊险。陈楚含糊应付,其中的危险已经过去了,不想再讲出来,让她们担心。陈楚不说,陈思琦也就不再多问。
吃过饭后,还是下午一点。很坑爹的说,叶倾城和陈思琦还要去上课。对陈楚来说,他只盼着天黑,好好的爱一下叶倾城呢。
在陈思琦面前,他对叶倾城规矩着呢,生怕让妹妹看见场面。
左右无事,陈楚开始心神入定,站了一个降龙桩,体验身体内气血奔流的状况。他练无始诀只在早上朝阳升起的时刻,取最佳的意境。
人体一共一百零八枚血窍,沈默然已经血窍全通。沈出尘通了五十六枚血窍。
到了丹劲巅峰,陈楚才明白,越往上,之所以力量如此不可思议,完全是血窍之力。
以现在的丹劲巅峰修为,只能打通二十六枚血窍。等到了通灵,其他混沌血窍至少可再通十枚。
想一想,每一枚血窍里藏无限气血之力。一旦全部爆发出来的狂猛力量,排山倒海啊!
从本质上说,血窍的容量各有不同。气血强度也不同,所以,即便是三十六枚血窍,也就未必是陈楚二十六枚血窍的对手。
陈楚没通血窍时,是全身的气血之力。而血窍的增加,等于瞬间将他的气血之力提升了足足两倍。而丹劲圆润之后,则能很好的控制这些气血,要多余的气血归于血窍,心思一动,便可以到达。若是没有练通这层功夫,身体就会承受不住强猛的气血,无端流鼻血,不多久就会爆体而亡。
所以,不通丹劲,也根本无法学得血窍之玄妙。而如岛国的石川念冰,即使通了丹劲,却也没有悟到血窍的神妙。
将来即便陈楚拥有一百零八枚血窍之力,也不一定就是沈默然的对手。只能说,会旗鼓相当。两则的临场应变,搏斗技巧,沉稳,还有更重要的气运。
天时地利人和,很实在的说法。
通灵的境界。
陈楚现在的功力,已经不需要靠来搏斗,来演练,而是领悟。通灵即是通了身体的神,将自己全身上下,五脏六腑看得清清楚楚。没有一丝丝的毒质,暗伤,淬炼。以脊椎为龙身,气血便是这头龙的力量。通灵便是要得到神力,龙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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