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是千寻,很不客气地得罪了二世祖,伤了他作为男人的自尊,这才一怒之下挑中了彼时作为手下的她。说白了,她就是一替补。
那时候她怕二世祖还会去找千寻,所以处处针对千寻。那时候她以为二世祖将来是毫无悬念地接手恒都,她便卖力地取悦着那个男人,却没想到恒都会被卖,还会出现一个比二世祖优秀上百倍的男人。
可这个男人,偏偏只对温千寻感兴趣,她嫉妒得快要发疯。
这个女人,明明平淡普通,都不会收拾打扮自己,最多就是模样干净清秀的那种,还有什么好的?可公司里的男人都向着他,女人也愿意亲近她,就是二世祖的爹,也对她另眼相待。
说到二世祖的爹,马银玉冷笑一声,所谓的清高其实也不过如此。现在想想她为什么看不上二世祖了,原来是傍上了二世祖的爹,要不然,这么大一家酒店,会交给她这个毫无经验的人管理?
那老头也真是老昏了头。
千寻不想再和她多作辩解,有些事情,不是不懂,人间百态,世事炎凉,她也看了不少,就比如,海芋和耿继彬,就是破灭的那一对。
“算了,跟你说也是白说。”马银玉挥挥手,起身,“陪我去会场看下吧。”
千寻刚从那里回来,自是不太想过去,可是马银玉的口气,容不得她拒绝一样。千寻也懒得跟她费口舌,反正今天,是围着这件事打转了。
到了会场,马银玉显然没料到千寻很快就请来了一支乐队,她的脸色在不自觉间沉了沉,明明她已经打过招呼了的,这支乐队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而且成员还个个长得妖孽。高高瘦瘦地,皮肤白皙,像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追风少年。
“这支乐队的人都没见过,温经理,你不会是看时间仓促从哪里找来的地下野乐队滥竽充数的吧,我大学时可也是玩过音乐的,别随便弄个唬弄我和肖小姐。”
海芋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重重地拍了下马银玉的肩,“我说大姐,没见识呢,就不要乱讲话。我们乐队呢,是没有和任何经纪公司签约。不过呢,却是星娱和环球两家争相要收归旗下的乐队,我们的名字叫…….”
悠扬的一个响指在空气里划过,四个美少年异口同声道,“酱油乐队。”
各自的手指下,划过一阵流畅的音乐。
“你居然能请到他们?”马银玉不大置信地望着千寻,关于这个乐队,她亦有所耳闻,是这个城市里另类的存在,有钱并不一定能请到他们出场,他们追求自己喜好的音乐,常年驻扎在waittingbar里,有大批的固定粉丝,而waittingbar又是这个城市一处特别的存在,传闻是爱情最容易发生的地方。
马银玉不相信爱情已经多年,酒吧还不是个寻欢作乐的地方,爱情算个p,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还不是一夜见光死,所以对此嗤之以鼻,朋友几次相邀去那玩,都被她推脱,她还是觉得抓住一个实在的富二代之类的比较可靠。
所以,她不认识这个乐队成员,也不足为奇。只是,温千寻她竟然能请动他们,她到底是小看了这个女人的能耐。
千寻耸了耸肩,“这有什么很奇怪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