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所见似的。”
“我只是分析。所谓旁观者清当局者迷,有时候,我这个旁观者,看得比你更清楚。罗亦琛和我们同事两三年,他的为人我们是知道的,非常正派有原则的一个人,所以,偷腥这样的事,他应该不会轻易去做。”
“随他吧,偷不偷腥,都已经和我没什么关系了。”
“我看未必。攘外必先安内,阿臻,你不先把你的感情问题处理好,公司的事……”
“公司的事我自有主张。”我有点不悦,说,“我先走了,你善后。那个客户,能争取就争取,不争取就算了。”
可俞桓根本就不怕我不悦,他依旧不死心的说:“如果我是你,我就去问个清楚,死也要死个明白。”
我狠狠的瞪了他一眼,警告他闭嘴。
从夜店出来,我开了车在大街上游荡。以前我是个好公民,喝酒绝不开车,可最近,愈是喝酒,我就愈喜欢开车。夜风吹着我有点混沌的头脑,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快感。我喜欢在神经微微兴奋的情况下,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俞桓说我最好祈祷上帝,不要被交警发现,否则因为酒驾关进去,公司基本上也就玩完了。
可我对他的警告完全不在乎,我甚至想,若真被交警发现,也不全是坏事。起码,我在里面修心养性,或许能忘了那个该死的女人。
车子是什么时候拐上梅关高速的,我竟全然没有印象,等我惊觉我又走在去丁香公寓的那条路上时,收费员已经甜甜的朝我微笑:“你好,请交费四元。”
我苦笑一下,交了费,想着是不是调个头,可转念一想,既然已经到这了,何不去她楼下看看,或许,俞桓说的也不无道理——死也要死个明白嘛。
到了丁香公寓,属于胡蝶的那扇窗户,却是黑黢黢的,她出去了,是和孙莉莉,还是别的男人?
我像往常一样,下了车,掏出烟,一根接一根吞云吐雾,我现在烟瘾越来越重了,有时一天都能抽上两包。俞桓说我这是要抽死的节奏。
或许是吧。我似乎变得非常不爱惜自己。
我忽然想起胡蝶,她当初和罗亦琛分手的时候,也不爱惜自己,暴饮暴食,终于落得个慢性胃炎的毛病。她说要用这个毛病,来纪念那没有结果的初恋。
那我呢,我现在这样拼命抽烟,是不是也打算抽个什么毛病,以此纪念我们这段短暂的爱。哦,可能还称不上爱,因为从头至尾,我们都没说出那三个字,我甚至,还无法确定她是否真的爱过我。
深冬了,即便在深圳,也觉得冷。我紧了紧外套,想着是不是要打个电话。还是不要吧,电话通了,说什么呢?我苦笑一下,却忘了问自己:“在这里等,若是见了面,难道就有话说了吗?”
时间走得很慢很慢,似在考验我的耐心。当我觉得指尖冻得都有点冰凉的时候,有一辆车出现在我的视野中。
几乎是一种直觉,我觉得胡蝶就在那辆车上,所以,我眯着眼,目不转睛的看着那辆车。
一个高大的男人下了车,快走两步,拉开副驾的门,接着,一个女人从副驾钻了出来。
那个女人,正是胡蝶。
他们两个站在车旁,亲密的交谈着,期间,胡蝶的围巾有一端从肩膀滑了下来,男人帮她搭好。这个小小的动作,实在太过暧昧,我似乎能想象男人的指腹触到了胡蝶的锁骨,胡蝶朝他眼波流转的微笑。
我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是要咽下愤怒还是泛酸的醋意?
他们也不知谈了多久,终于恋恋不舍的分手,直到那辆车子远去,胡蝶才朝我走来,她或许早就看到了我,只是不愿让那个男人也知道我的存在。
我说:速度够快。
她说:名师出高徒。
原来我还是个名师。
她嘲讽我楼下苦等是无往不利的利器,却不知道,这不是利器,这只是中了魔,很多次,我几乎是无意识的就来到这里。她不知道我到底有多爱她,以前不知道,以后,也不会有机会知道。因为,我已经打算彻底放弃,哪怕我爱她到骨子里,我也容忍不了她的三心二意。我曾被不专一的爱弄得遍体鳞伤,绝不会傻到,让这样的爱再来伤我一遍。
小蝶,再见;我的爱,再见!我在心里,跟那些过往,做最后的诀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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