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的灯光下,杯里淡金色的液体微微摇荡,是特烈性的马天尼,我喜欢的一款鸡尾酒,胡蝶也喜欢,不过她是叶公好龙,喜欢的仅仅是酒的颜色,让她喝一口,却是不愿的,她说这酒有股怪怪的药味,就像喝咳嗽糖浆似的,偏还又干又涩,超出了她味蕾承受的极限。
她说这话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吞咽唾沫,然后带着点幸灾乐祸的好奇,问:“真的好喝吗?你的舌头不抗议?”
我告诉她:“好喝,喝习惯了,你会发现,这酒在舌头上有丰富的层次感,让人欲罢不能。”
这个小女人受不了我的诱惑,把杯子拿过去,闻一闻,甚至伸出舌头试图舔一舔,却终究还是放下,苦着个脸说:“我还是受不了这气味,太浓的药味了,我讨厌吃药。”
我哈哈大笑,拿过酒杯,一饮而尽。
她却又要说:“啊,我告诉你,你今天不刷牙的话,别想着亲我,知道不?”
她说这话的时候,会微微嘟了嘴,那红润饱满的唇,是一种无言的引诱。我常常搞不懂,我到底是要听她的话呢,还是听从那红唇的挑逗?不过,通常,我会选择后者,趁她不备,一亲芳泽。
“啊,你好坏。”她嗔我一眼,意欲用手捶我。
我忙捉住,敛起笑意,说:“别乱动,小心我将坏进行到底?”
大庭广众之下,她最怕我这招,便乖乖的安静下来,过了一会,又要问:“你要不要再喝一杯?这酒实在漂亮,好像一个金色的梦。”
一个带着点拎不清的唯美的浪漫主义情怀的女人,可是,正是这个女人,用她的娇憨与任性,还有那隐忍的痛,故作坚强的柔软,一点点一点点浸蚀我的感情防线,导致我自认固若金汤的防守,终于在她面前全线崩溃。
初识胡蝶的时候,是在她前男友的婚礼上。那天,她打扮得极其漂亮,头发高高盘起,露出雪白的脖颈,一袭墨绿的旗袍,给她添了几分古典美。她五官算不上十分出色,但眸子黑漆漆的,似乎蕴藏了无数的故事;嘴唇饱满红润,就像天生就是用来接吻的。
接吻?我被这忽然冒出来的念头吓了一跳,面对一个初次谋面的女人,我竟动了这样的心思,是我想不到的。自从发现方柔怀了她老板的孩子之后,我对女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厌恶,若不是生理需要,我连和她们多说一句话都不屑于。也许俞桓说得不错,女人天生就是一种贪婪、薄情、不忠的动物。我和她们交往,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上床——只是上床!我从不和她们接吻,也不允许她们吻我身上的任何一个地方。
然而这个一身古典打扮的女人,却一下子让我动了那久违的心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若论容貌,她比不过她身边的那位女子;若论气质,也不过是明净清雅的小家碧玉。那到底是什么呢?在我完全陷进去之后,我曾反复问过自己这个问题,或许,是她的眼睛,黑幽幽的深不见底,里面蕴含了无限的哀伤——一个被爱背弃的女人,我们有着同病相怜的痛。
不过,这一点点心动,还不足以让我花费心机去靠近她。在深圳这个灯红酒绿的大都市里,有着太多寂寞女人,想要找一个床伴,实在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何况,我不管是外在的资本,还是手里的银子,都足以让大批女人前仆后继投怀送抱,犯不着因为那双眼睛和两片红唇,去浪费许多时间。
然而很多事情,不是我不去做,它就不往前发展。月老似乎过份的热心,居然一连两次把她推到我的面前。
一次是碍于情面不得不答应朋友父亲的相亲安排,对象居然就是她。更巧的是,我们医院已经见过,我还顺路把她捎到相亲地点,当她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的时候,我心里居然有点小小的雀跃。那天,她T恤短裙,干净清爽,竟有点青春逼人的感觉。当我站在她旁边,她微窘的神态,让我生出几分调侃的乐趣。不过短短的几句交流,我却有一种愉悦的感觉——这是一种久违了好几年的感觉,她让我觉得,其实,女人或许没有我想象得那么面目可憎。
另一次,却是源于我妈的先宰后奏。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我,依旧没有固定女友,这着实让父母忧心了。暑假期间,妈妈来到深圳,天天跑莲花山,认识了一群大妈大伯,他们来自祖国的各个地方,却有着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为家里那位年岁日长的儿子或女儿早日找到一个归宿。这个归宿,可以无关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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