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住了十八天,医生对童曼洛说可以出院了,只是她一点都不高兴,她不知道出院了,该去哪里,于是,那天她不吃不喝,一直闷闷不乐,直到御天恒出现。
她蜷在床上,像个迷路的孩子一般,用一双迷蒙的大眼睛看着他,说出的话竟是,“你会把我丢到哪里?”
她的样子,让他想到母亲去世以后,他的无助……
其实,在从公司来医院的路上,御天恒就想过要怎么处理这个失忆的女孩,甚至他派人去调了航空公司的记录,要查到她的身份并不难,他可以送她回去的,但是这一刻,他竟想放弃了。
走过去,他坐在床边,看了她几秒,“如果让你跟我回家,你会不会害怕?”
她美丽的眼睛不曾闪动,直直的看着他,片刻后,摇头。
他有些意外她会答应,于是又补充,“我未婚,而且是一个人……诚如你叫的那样,我是大叔级的年龄,你确定要跟我这样的男人住在一起?”
她好看的眼睛像是疲倦了,终于眨了下,长长的睫毛睑下又张开,她点头,一只手拽住他的衣角,“我不怕!”
他这张对着她从来都是紧绷的脸,突然再也绷不住,唇角氤氲一层温柔的笑,伸手拍拍她的头,像是长辈宠溺孩子一般,“那就出院,回家!”
回家!两个字竟让她突然想哭,她竟有些想家了,想那个有爹地和妈咪宠着她的家,可是她不能回去,因为她现在就这样回去了,肯定还要被逼着嫁人,这次出逃,她就是要让家人看到她不嫁的决心。
御天恒住的是高级公寓,而不是别墅,这让从小都生活在别墅里的童曼洛很好奇,玄关处摆放着他的皮鞋,青一色的黑,每双都如新的一般,仿佛从未穿过,干净整洁的外套挂在那里,她看的第一眼,就感觉他的外套上有阳光的味道。
客厅里的布局和装修都是简单的色调,墙壁不是纯白,更像是米白,只有沙发是紫红紫红的,落地的米粉色窗帘已经拉起,午后的阳光穿窗而入,让整个室内如此温暖。
客厅虽然比不她家的大,却给她一种很紧凑的舒服感,其实,在以后童曼洛去过别人家以后,才发现他一个人住的客厅,还是大的浪费了。
童曼洛住在了他隔壁的房间,而他也给了她约法三章,第一,他睡觉时,不许制造任何声响吵醒他。第二,不许私自乱动家里的东西。第三,在这里住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她知道,他同意自己住下,已经是最大的恩赐,可对他这个没有一点公平而言的条约,仍然暗自不满,三条都是不许她,那他呢?是不是也该有什么不许呢?
童曼洛为了保住这个临时的住处,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还是接受了他的不平等条约,只是不想第一天,她就违反了。
在医院住的太久,她的生物钟早就被打乱,所以在搬进来的那天,她早早的就醒了,实在无聊之际,她便只能看电视,而怎么也没想到电视声音还是吵到了某人。
“你失忆,也代表连昨天晚上的事都会忘记吗?”大清早,她被他清厉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便对上他暗深的眸子,带着隐隐的怒意。
只是这怒意并没有吓到她,反而她看着他出神,穿着睡衣的他,少了严肃的正统,深咖色的真衣睡衣,质地下垂,让他有一种不容忽视的贵族之气,脚下纯白色的拖鞋,干净的让她不相信,而她确信那白色真的一尘不染。
那一刻,童曼洛想这个男人该有洁癖,要不然怎么能将拖鞋也穿的如此干净?
她不回答他,倒是看着他的目光有些肆无忌惮,他伸手拿过遥控器,“啪”的将电视关上,然后目光扫过她,“你都会干什么?”
“啊!”她没明白。
“会不会做饭?”其实,他问这句话时,早就知道她不会,那天在飞机上,几个黑衣人叫她小姐,而从她的气质上也能看出来,她是个尊贵的大小姐,大小姐怎么会做饭呢?
果然,童曼洛摇头。
“会不会洗衣服?”他又问。
她依然摇头,一双看着他的眼睛里多了些歉意。
“那你会做什么?打扫卫生,收拾房子总该会吧!”他对这种养尊处优的大小姐并没有多少好感,虽然现在的他是高贵在上,可小时候贫苦的经历让他对她这样的富人多少会有些淡淡的鄙夷。
童曼洛这次没有摇头,“大叔,我会煮咖啡,以后我天天给你煮咖啡,好不好?”
在看到御天恒额头升起的三条黑线时,童曼洛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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