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送你回去吧,一会儿我还要回公司里跟梅姐报到呢!”
“唉,你不跟我说了?”我的胃口本来已经被他高高的吊起来了,没想到这个家伙才是真正的会玩儿套路,突然又不说了!
我一脸失落的样子,“你这个人真没劲儿,说到一半又不说了,故意在吊我胃口吗?真讨厌!”我撒了个娇。
他冲着我诡异的一笑:“你现在才发现呀?真是个猪脑子,梅姐手把手的教你,也没有把你教得更加聪明一点,真是朽木不可雕也啊!”他故作失望地摇摇头。
“切……你才朽木呢!”我把双手往胸前一放,有点不开心的样子,这种说话说到一半就不说了,勾起我的好奇心有没有得到满足,当然会让我不开心了。
阿成这是非常悠闲的把自己手头上的冰激凌吃完,然后把冰淇淋纸扔到外面去,又用纸巾仔细的擦拭了一下自己的手,这才又重新发动了车子。
“好了,大不了我答应你,下次有机会的时候讲给你听,我真的还要急着赶回公司去,梅姐还在等我呢!”
这也算是他的妥协吧,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我也没办法再计较,几大口吃掉手里的冰激凌,冻得我牙齿都快掉了,但是觉得这样大口大口的吃还是特别过瘾。
记得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我没有零花钱,每次吃冰激凌都是林铮给我买的,我们两个人买不同口味的冰激凌,就可以相互尝到对方冰激凌的味道,花一份钱,尝到两个不同的味道,我们总是会在这样小小的快乐当中得到巨大的满足。
那时候买的冰激凌都不舍得吃,一小口一小口的舔着,直到冰激凌都化了,顺着手指流到地上,都还是想要省着省着的吃。
到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冰淇淋要大口大口的吃才过瘾啊——
而当初在一起的那些时光,就好像握在手里的冰淇淋一样,你握得越紧,他化的越快,最终会慢慢的随着你的指尖流逝,永远也找不回来了。
我们之所以对那些永远都找不回来的东西充满了眷恋,是因为那样的岁月在我们的人生当中只可能有一次,过了就不会再来。
我怀念那样的岁月。
也怀念那个时候的我和林铮。
只是如今……
恐怕也只能用物是人非来形容了。
阿成五分钟之后把我送到了家门口,看着我打开家门进去了之后他才离开的,我打开卧室的窗户看着阿成的车子离开小巷,他的车灯把前方的路照得一片通明,当他的车子行驶过后,又重新恢复到黑暗当中。
好像这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因为浓重的黑暗足以吞没一切。
我回来的时候方玲玲不在,我不知道她去哪儿了,也没有心思知道,我知道我们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很好,不至于到了我随时随刻都要知道她行踪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