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医院里出来,站在门口,几秒钟后,一辆平淡无奇的黑色车子从另一侧逼近开过来,停在他面前。他打开车门坐进去,不动声色地呼出一口气。
坐在驾驶椅上的周云递给他一个文件夹,五六页纸,每张上都附着照片和详细资料,“大部分都已经落网,是流窜犯,都有案底。本来就没什么好在乎了,行事才心狠手辣。那样的杀人方法,也只有他们才狠得下心。”
叶仲锷翻了翻,沉声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帮人不过是杀人的喽。他们跟这帮人勾结,也是走投无路。公安局那边也拿到这些资料了?”
周云点了烟,拿在手指缝夹着,烟雾升腾起来,“昨天就送过去了。警察一直跟着他们,又打听到他们跟着你,有不利的计划,特地赶了过来,所以那么巧。尊夫人没事吧?”
叶仲锷目光陡然柔和,说:“没有大的问题,都是外伤。”
“万幸啊,昨天那样儿,看上去够吓人的,”周云一边启动汽车,一边说,“我还真没想到,居然敢冲着你来。”
“鱼死网破,想拉我们夫妻陪葬罢了。”叶仲锷沉吟,凌厉的眼锋从眼底带过。
周云把车钥匙扔给他,“你车坏了,先开我的。”
进屋的时候,里面正在开会,十来个人的小会议室,气氛严肃。会议桌上堆满了文件,烟灰缸里都是烟头,与会者大都身着军装,神情激昂,也是,这么些天都耗时耗力地在查这桩案子。叶仲锷悄悄在老费旁边坐下,听了一会。
老费压低声音,跟他说:“已经在行动了,有牵扯的一个都跑不了。走私其他的也就罢了,看看这些材料,居然敢走私核材料,那数量够他们死好几次了。不知道是哪里借来的胆子。”
叶仲锷摇头,“人为财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会议结束后,几名身穿军装的男子过来,一一跟他握手,“叶先生,谢谢你这段时间的配合。”
叶仲锷这时才微笑了一下,礼貌地握回去,“都是分内之事。说到底,这案子也是安业的事,我也有不查之罪。”
来人赞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交谈着离开。
“不查之罪,没人会追究的,”老费在一旁笑了笑,“以前我就研究过安业集团的材料,半点门道都没摸出来。你的难处大家都知道,安业集团那么大的一个烂摊子交给你收拾,根基未稳,知道内部有人搞鬼,和外国勾结,也不能轻举妄动。”
“本以为他们就走私其他的东西,也不在意,打算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找到我时,真吃惊。你说跟谁借的胆子,利益而已。”
老费单手支着头,看了眼大屏幕,表情沉痛,“查到现在,这桩案子牵连的人太多了,摊这么大,到时候可能也不是人人都能伏法,这个,你我都有数。对了,刚刚那个赵武招供说,曾经威胁过她,差点就动手了;不过最后李凡改变了主意,让他收手,不然后果你自己想象。”
叶仲锷一震,这震动却没有放在声音上,“是他?”
“赵武是这么交代的。说李凡让他去试探,看那份文件是不是在她的手里,如果不在,就放她走。赵武承认自己动了杀心,这个时候李凡的秘书打电话来,让他不要为难小钟。”
叶仲锷定下神,变了一下坐姿,说:“她就爱管闲事。离婚前我还可以帮她收拾,离婚后我怕她再惹麻烦,我一时又顾不到。周云再怎么细心,也总不可能每分钟都跟着她。干脆断了她的后路。不过,她还是有办法卷到麻烦里去。”
“也不能怪她,一个记者,有责任心,都这个毛病。”
“是,而且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也许会收敛,但是改不掉,我也不希望她改,”叶仲锷说,“什么时候,我想见见李凡。”
“没问题,”老费冷笑一记,“等我们找到他跟张越明再说,这两人躲起来好几天了,估计正准备用假护照混出国去。”
那日傍晚的,他回到医院,进还没坐下,就觉得房间里气氛不对——之璐坐在床上,垂着头不吭声,脸红得好像上了胭脂。
而自己的母亲刘玉满脸山雨欲来,旁边的田阿姨表情诡异。
见到叶仲锷回来,刘玉就一把拉着走到外面的僻静地方,满脸质问之意。刘玉虽然看起来温和,可发起脾气来相当厉害,叶青茂都不敢跟她交锋。正如此刻,她盯着儿子看,说:“医生刚刚来过,说验血的时候之璐怀孕了,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怀孕?”叶仲锷下意识地反问。
“那孩子都两个月了,”刘玉重重“哼”了一声,“我问你,你们都离婚半年了,孩子怎么来的?嗯?”
叶仲锷眉梢嘴角同时往上一扬,手心一热,顾不得解释,大步回到病房,在病床上坐下,抓着之璐的手,毫无征兆地开始吻她。吻够了才松开,另一只手抚上她的小腹,脸上和眼睛里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怀孕了?”
之璐要把手从他的手心里夺回来,可惜不成功,只好狠狠地瞪他,“我根本不知道啊,这段时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叶仲锷回忆了一下,“那几天不是安全期?”
之璐摇了摇头,“医生说,我精神压力太大,安全期也未必安全了。”
听到脚步声临近,叶仲锷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困惑的刘玉,数日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情兴奋得可以用洋洋得意来形容,“妈,孩子当然是我的。你还不知道之璐,脸皮又薄,在你面前,哪里好意思承认——”
“够了,别说了。”之璐脸又是一红,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
一屋子的人都笑起来,刘玉忍住笑,叫上田阿姨:“我们本来就是送饭来的,晚饭在保温杯里,我先回去了,告诉你爸。”
他们离开后,叶仲锷找到医生,详细询问医生有关胎儿的一切情况,发育情况如何,昨晚的上麻醉药和她身上的伤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之璐微笑不语,他是多果断和说一不二的一个人啊,现在忽然变得这么嗦。
“你嫌我嗦?”叶仲锷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低头轻咬她的手指。其实话到最后笑意已经抢先一步出来了,“还不是担心你和孩子。以前小心翼翼了那么久,你还跟我分开睡,我现在知道是有道理了。”“什么道理?”
“双喜临门,”叶仲锷笑容更深,端着鸡汤喂她喝,“这一两天案子就解决了。”
之璐静静看着他,他笑起来的时候,一条细细的纹路从眼角蔓延到发际,以前并没有这条线的,可见这段时间,他真的是操心。他也会老吗?这个认知让她觉得震惊。印象中,曾经也有过一段时间是如此。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每次见面时,每过几分钟就有很多电话找他,他接电话的时候面孔凝固,但放下电话后就对她微笑,看上去完全无异。
那时她自然不可能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后来从他和叶青茂的谈话里才知道一点端倪。安业集团是国家控股,在他出任董事长之前,负债累累,濒临破产。省里的官员在常务会议上就安业集团是否宣布破产吵得不可开交。如果宣布破产,几十个亿乃至更多的国有资产就会流失;如果不破产,又有谁能够接手这个烂摊子?这个时候,叶青茂力排众议,做出一个震惊世人的举动,他说:“举贤不避亲,我推荐叶仲锷任董事长。”
可想而知,这个举动对他们父子俩极其重要。虽然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明智的,但最初两人背负的压力比三座大山都要沉得多,某个意义上说,是一场赌博。而那段时间,自己又干了什么?照例我行我素,觉得他总是能成功解决事情,实在不需要自己在一旁多嘴。只是,自己却忽略了一件事情,再刚强的男人,也需要所爱的女人在身边安慰。
她歪着头,抚摸他的脸,用手指把他的五官描摹下来,“对不起,我以前不知道你也会累。”
叶仲锷放下手里的碗,两人的面孔挨得太近,近到只能看清楚对方的眼睛,“我怎么会不累?我也是人啊。之璐,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拥有的没这么多,甚至什么都没有,或者我没出息一点,你会不会更多关心我一些?至少,关心一下我穿什么,喜欢吃什么,用什么……”
之璐闪了一下眼睛,轻声说:“我以前想,你没遇到我之前,过得很好;有了我,还是那样生活……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空调太足,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
叶仲锷调高空调温度,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把她的双手塞回被子里,柔声说:“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永远都是雪中送炭。如果没遇到你,我都不知道这辈子除了工作和成功,还有什么值得我珍视。”
她哪里还说得出话?
认识这么久,结婚了也离婚了,情话也说了不知道多少,可之璐觉得,只有这句最为动人的,每个字,每个停顿都有了异乎寻常的意义。
案子进展顺利,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两人认罪,并且指正这都是李凡指使他们干的,现在只等着法庭量刑。
与此同时,警方的专案组各自进行着冗长的调查,随后不久,张越明和李凡也在国际机场被抓住,此案看上去告一段落了。
虽然起初更大一部分程度是做给人看,但叶仲锷名义上还是在被审查,没有职务,除了时不时地配合案件的调查,在代理董事长马烨征求意见时给出建议,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因此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里,医生护士无不以为他们新婚燕尔。
马烨在电话里把几个公司里的情况略作汇报,问了问之璐的恢复情况,说大家都想来探病。
叶仲锷哪里肯答应,以医生要求静养为由婉拒。
马烨比叶仲锷大了十多岁,性格爽朗耿直,在这次重大走私案中,他是安业集团高层里牵连最少的一个,专案组只找他问过一次话,然后就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地回去继续工作,暂代董事长职位。二人在工作中有相当的默契,私交甚笃,哈哈大笑,“都知道,都知道,叶总你最心疼老婆。”
叶仲锷看着坐在病床上看书的之璐,笑得坦诚,“对,我就是心疼老婆。”
这话让之璐猛然抬头,对上叶仲锷的眼睛,笑着又低了头继续看书。
“那等小钟出院了我们再登门拜访。叶总,什么时候能回来?同志们都很想你啊。”
忽如其来的清闲让叶仲锷怀念无官一身轻的时候,因此笑笑,“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看,再等半个月吧,难得有时间。”
马烨的前一句话里本来还带着浓浓的玩笑之意,可下一句语气忽然一变:“叶总,该清理的都清理得差不多了。”
叶仲锷不答话,只微微一笑,神色自若地合上手机。
之璐甚少过问他工作上的事情,抬头发现他数日来的忧心不翼而飞,眉宇间多了一股飞扬洒脱之意,举手投足都带出了光芒,仿佛正立于万人之上,她不免好奇,“老马说什么了?那么高兴?”
叶仲锷吻上她的额角,“问我们什么时候复婚呢,说第一次没喝到喜酒,这次一定补上。”
“噢。”
随后的一天叶仲锷去了一次之璐目前的住处,把她的东西搬回家。路过的大学生惊奇这样的搬家频率,纷纷往里看,发现半屋子都是书,惊叹地交谈走过。
傍晚的时候他把她的书和衣服放回原来的地方,看到满架的书,只觉得舒心。虽然累,还是开车去了次城郊的别墅拿衣服。
这带别墅区环境极好,依山傍水,掩映在一片红色的香樟林里,白日安静,晚上在楼上可以听到树叶们飒飒私语。这栋别墅是叶仲锷几年前买下的,本来是准备结婚之后住,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可之璐觉得这个地方上班太远,她又不愿意开车,因此房子就一直搁下,空了好几年也没住。离婚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虽然条件好,可这里在他心里不过是个房子而已,不是家,即使住了半年,关上灯离开的时候也毫无眷念,只想回到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
拿车钥匙的时候,叶仲锷发现路灯外停了一辆白色跑车,毗邻自己那辆车。他些微皱眉,脚步一顿。戴柳下了车,径直朝他走过来,她神经高度紧张,或者因为光线太暗,短短的几步路走得很是艰难,完全没有在乎路上的小石子,脚下一崴,朝右跌倒。
叶仲锷伸手扶住她,阻止了她摔倒的趋势。
戴柳抓着他的衣服站稳,却不再松开,紧紧抓住,在路灯下静静站了很久,开口说:“第一次也是这样,在酒会上,我差点摔倒,你伸手扶住我,然后对我笑了一下,说,请小心。你根本不知道,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在等着遇上你。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傻,也许你都不信,但却是真的。”
叶仲锷不动声色,仿佛不经意地伸手一挥,把她的手拂开,后退一步,清楚地开口:“我信,我对之璐,我妻子,也同样是一见钟情。”
夜风吹过,戴柳猛然抬起眼睛,盯着他,“可是你离婚了。你答应过我,试着喜欢我。”
叶仲锷沉声:“应该说清楚了。我的确答应过你。离婚后,我想,爱之璐实在太累了,我想改变。这时刚刚是你出现在我面前,试过后才知道,我做不到。哪怕她不要我,哪怕她真的跟我离婚,可我还是爱她。”
“那个晚上呢?你不可能一点都不喜欢我。如果不是那个电话——”戴柳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像是玻璃断裂的声音,带着一种一碰即破的镇定。
那晚暴雨如注,她没办法离开。叶仲锷莫名地觉得心情压抑混乱,她就在这时跟他说了很多话,说她等了他很多年,说她那么爱他。他是男人,再怎么冷静克制,也总有一定的虚荣心,不可能不被这样的话感动迷惑,下意识抱住了她。
下一秒,她吻了上来,他有一段时间的意乱情迷,旋即察觉到气息不对,此时,手机响了。
叶仲锷右手压在她的肩上,感觉到掌下的肩头痉挛般颤抖,便加大了手劲,让她平静下来,语气平缓:“不会发展成你想的那样,戴柳。即使之璐没有打那个电话,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你很出色,聪明漂亮,你身边从来都不缺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男人,他们完全属于你,例如唐东,他甚至都能为了你而帮我取证调查。请相信,我现在是以一个大哥的身份跟你谈这些,爱情与付出没有关系。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遇到自己爱的人乃至结婚,如果我没遇到钟之璐,也会过一辈子,但是我遇到了,那就只能是她,任何人都不行。”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
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红色,目光却说明她此时的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
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地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地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急着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你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只会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地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啊,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地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扑哧”一声笑了,“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方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阖、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
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到五体投地,百思不得其解。
与此同时,叶仲锷也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待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因为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新式吃法。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地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得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地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地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色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色,“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了。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房门了?照片上,棋盘上都是灰。”
之璐一怔,又笑起来,“是啊。我锁起来了。”
叶仲锷本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变了另外一句:“好在都过去了。为什么都是我问你,你都没有想问我的事情?”
之璐在他怀里动了动,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如果现在能说,就告诉我,不能的话,我就等着看新闻。”
“不会上新闻的,这案子也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了。”叶仲锷开口,“有些底线,不能碰。”
风波之起,往往由旁枝末节而始。正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局势环境都会随之改变,暗流激荡,牵连的人物各有升迁贬谪,甚至获罪入狱经受牢狱之灾。然而,到最后总是能消弭于无声息间。
国内的公司有一个通病,大多数都不是优质管理制度下的产物,一个成功的企业,大部分依靠个人的绝对权威和统治地位而生存和发展。领导层管理不善,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谓的用错一个人,拖死一个企业,就是这么回事。安业集团之所以濒临破产边缘,的确跟前一任董事长能力欠缺管理不善密切相关,除此外,第二个重要的原因,就出自于集团内部的蛀虫和无休止的内讧。
所有的这些状况,在逐步了解情况之后,他已经有了对策。让他深感诧异的,却是另外一件同样不可小视的事情。
第一次发现集团旗下的一家投资公司的股权问题,是在叶仲锷就任集团董事长一职后半个月。
彼时他刚刚上任,不敢轻举妄动,只得暗暗调查情况。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是他们做得很高明,第二是安业集团内部的股权问题相当复杂,甚至前任董事长都不能完全拧清,到最后甚至连亏损原因都查不出来。
为了不打草惊蛇,叶仲锷只做不察。日子久了,集团公投资司老总,也是集团副总张越明也渐渐放松了警惕——不论怎么想,这个年轻的董事长也可能那么快就发现金融上的问题——于是他变本加厉,和李凡的物资贸易公司更加紧密地勾结,什么利润高就走私什么,而且打着安业集团的旗号,不会惹人生疑。
任何一家公司,总是会有蛀虫存在。如果说有人利用职务中饱私囊,没什么好稀奇的,但问题是走私数额大到这个地步,就很让叶仲锷震惊了。对很多人而言,行为是由利益决定的,甚至只有利益决定。
但叶仲锷却无暇分心管张越明和李凡的走私,而且暂时也管不动。张越明和李凡两个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后台,一时很难扳倒。他们的事情虽然严重,但跟安业集团本身交错的矛盾和问题关联不大。上任前叶青茂跟他说过一番话,攻人以谋,用兵斗智。必要的时候手段要用,但更重要的,是把你现在手上的工作做好。
的确不错。他的当务之急是让安业集团走上正路,扭亏为盈,而不是一上任,又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下让精明能干,在集团内部颇有声望,某种程度上还能助他一臂之力的张越明下台。叶仲锷暂时把这件事情放下,不动声色地继续看着,收集证据,等待时机。
这一等就是两年,直到安全部门和军方的代表前来造访。国家机器能够强大到什么地步,他此时才算真正见识了。
这个时候,张越明和李凡也从别的渠道得知自己的事情可能败露,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应对之策,开始准备文件,打算把责任转嫁到他身上。
李凡和财务科长庄华开会时谈起如何应对此事,被在门口打扫的许惠淑听到。叶仲锷相当感激她的义举,说自己有数,让她放心。可是没有想到,许惠淑居然把那份文件偷带了出来。
这番举动给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的许惠淑带来了杀身之祸。叶仲锷深深内疚。他告诉过她不要再来给自己通风报信,可是她不听。许惠淑这种人,古拙但是质朴,坚定地认为自己应该报恩,而且估计不到事情的危险性。其实叶仲锷也没估计到她会铤而走险去偷文件,他认识李凡,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互相提防。可还是不曾想到李凡毫无人性。
据凶手赵武交代说,他和他的跟班金顺起初是去威胁她交出文件,可没想到她不肯交出来,一动怒,就动了手。为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顺练胆,强迫他肢解死者。
许惠淑出事后第二天,庄华知道了她的离奇死亡,随后又猜出她的死因跟自己和李凡难逃关系。庄华和许惠淑之间不光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庄华看似冷心冷面,实则对许惠淑很有好感,不是男女间的好感,他觉得她心地善良。这样的人却被李凡买凶杀害,庄华感情上无法接受,良心备受折磨。这样煎熬了一段时间,他终于下定决心去公安局检举揭发,随后以同样的方式惨遭毒手。
这样的猖狂出乎人的意料,纪委顶住了上面的压力,开始彻查此事。那份文件上大多数内容属实,叶仲锷也不得不接受审查。他不论多么谨慎,可毕竟百密一疏,在一些作为走私证据的文件上,的确有他的签名。
可是,他这几年的等待和这几个月的谋划也不会白费。
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不会给对方任何反扑的机会。
绝大多数事,都在他的计划和盘算之内,毫不意外,除了之璐被人栽赃诬陷一事,真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无比震惊,随即打电话给王局长,请他不要为难她,努力查清案子。王局长自然是满口答应,可他还是不放心,了解到案子的负责人是鲁建中,他又找到他。
鲁建中表情冷淡而坚毅,说:“叶先生,你身份特殊,请不要过多参与本案。”
叶仲锷看着他,缓缓点头,“之璐的身体不好,在拘留所里的时候,请多照顾她。”
那几天他刚刚被纪委调查,的确不好过多干预,也不能让向来正直无私的父亲干预此事。他觉得,可以相信鲁建中。下雨的那个晚上,一切就相当清楚。尽管他觉得嫉妒,可不得不承认,鲁建中对之璐的感情非同一般,他绝不会让她在拘留所里被人欺负。他会尽全力调查此事,果然,短短几天内,他就成功地查到了章德身患绝症,账户上来源不明的一百万等一些隐蔽极好的线索,彻底洗清了她的嫌疑,又由本案追踪到了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帮犯罪分子的居住地,间接地救了他们。
叶仲锷说不清楚对鲁建中到底是什么感觉,嫉妒的火花偶尔会冒出头来,但更多的只是敬佩。最后的庆功宴上,他们礼貌地握手,他诚挚地感激鲁建中这段时间的辛劳,换来他平淡的一句“职责所在”,表情和神色古井无波,仿佛没有情绪。
“大概就是这样。”叶仲锷说,“还有很多朋友都助了我一臂之力。”
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想想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之璐深深地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日去看守所看李凡,问他为什么要把章德之死嫁祸于她。
李凡精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色,居然还笑了笑才开口:“自然是因为你了。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不过你现在不要她。”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
叶仲锷听罢,微微一笑,肯定地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
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一时气急,又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我明白的,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而我,也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地放到床上,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脑子里乱成一团,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得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地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色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色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得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色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白皙的肌肤,触目惊心。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热度不减。书房的空调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地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色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日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地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伏娃逃离社会为女性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性角色,她放弃了所谓的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像男人一样著书立说,收徒授课,她艰辛地追求那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女性的才华轻而易举地被淹没在对男性的歌颂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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