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镇是个小镇,小到什么程度呢?这个镇上只有一家客栈,且因为这个小镇相对闭塞,自给自足基本不对外通商,客栈虽然是客栈,但通常是喝酒吃饭的多,住店的少。
七月的天,将要入夜的时候,客栈里反倒热闹了起来,白日里的炎热稍稍消退了一些,屡试不第的林秀才点了壶酒就着一碟子花生米喝得摇头晃脑,街口肉铺的赵屠夫桌上摆着烧鸭和卷饼,李氏米铺的冯掌柜一家子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几个下了工的伙计相约来打打牙祭,还有……隔壁杂货铺家的胖嘟嘟的小孙子阿宝正举着一个大鸡腿啃得满脸都是油。
正忙着上菜的是个美貌的姑娘,明明衣裳不显,但容貌却是上乘,尤其眉间一点鲜红的朱砂痣,更添三分娇俏。
“花朝,花朝!”正举着大鸡腿啃得开怀的阿宝笑嘻嘻地冲她挥了挥油乎乎的小爪子。
花朝笑着上前拿帕子替他擦了擦油乎乎的嘴和小爪子,得到阿宝满是口水的香吻一个,嗯,酱油鸡腿的香味。
这一幕惹来几个羡慕的眼神,羡慕的对象当然是可以亲吻到美人的阿宝,也只有这个臭小子可以仗着自己年纪小尽情揩油占便宜。
“阿秦那个臭小子呢!店里这么忙他又去哪了?是不是又去小茶馆听说书了,整日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花朝你去给我把他找回来!”正坐在柜台里忙着算账的老板娘秦罗衣头一抬便看到了忙得团团转的花朝,柳眉一竖,拍了拍算盘怒道。
“阿娘你别生气,心情好才漂亮啊。”花朝抱着托盘转过身走到柜台边,温温柔柔地安抚道。
秦罗衣一听,立刻紧张兮兮地拿起一旁的镜子左右照了照,又用手按了按眼角不甚明显的细纹:“要是因为那个臭小子再长一条皱纹,我一定扒了他的皮!”
花朝忍俊不禁地笑了一下,乖巧地道:“是是是,我这就去把阿秦找回来。”
秦罗衣朝她挥了挥手,眼睛还在盯着镜子看。
“结帐。”这个时候,赵屠夫已经吃完了,他随意擦了擦嘴,走到柜台边,掏出一串子钱道。
秦罗衣收了钱,敷衍道了一句:“下次再来啊~”
“一定一定。”赵屠夫殷勤地应着,假装不在意似地看了一眼站在旁边的花朝,“花朝姑娘这是要出去吗?这天快黑了你一个姑娘家出去不安全,不如我陪你一起去吧。”
“干什么干什么呢!”花朝还没有开口,秦罗衣先火了,拍着桌子横眉竖目道:“花朝是我儿子未过门的媳妇,你当着她未来婆婆我的面勾搭我媳妇呢!还要不要脸了!”
秦罗衣看这个小白脸不顺眼很久了,身为屠夫就应该要有屠夫的尊严嘛!偏长着一副小白脸的德行,还整日里对着花朝嘘寒问暖的,瞎子都知道他什么居心了!
闻言,赵屠夫一下子涨红了脸,白净的面皮红得仿佛要滴血,他连连摆手道:“不是不是……”却因着口拙,一着急反而不知道该如何辩解了。
“阿娘,赵大哥是店里的老主顾。”花朝轻咳一声,指了指自己的眼角。
秦罗衣立刻神一样的收敛了脸上的怒火,紧张兮兮地按住了眼角,嘴里却嗤笑一声:“可不是老主顾么,一日三顿都在这儿吃,敢情是怕我瞧不出来他狼子野心,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闻言,赵屠夫脸上的尴尬之色愈发重了。
“阿娘!”花朝叫了一声。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秦罗衣扁扁嘴,不再找赵屠夫的茬。
赵屠夫感激地冲着花朝拱了拱手。
“我去找阿秦了啊。”花朝笑了一下,说着,向赵屠夫使了个眼色,朝门外去了。
赵屠夫一个激灵,赶紧也走了。
果然,走到门外不远处,花朝正在那里等他。
“对不住啊,我娘就这个脾气,心口直快,没什么恶意的,你不要放在心上。”花朝一脸歉意地道。
“我知道我知道。”赵屠夫感觉自己这会儿比刚刚被老板娘骂还要紧张,赶紧点头,话都快不利索了。
花朝冲他笑了一下,挥挥手道:“那我先走了。”
如花的笑靥印入眼帘,赵屠夫愣愣地看着她娇俏的背影,想着自己回家的方向正好同她有些顺路,便不自觉跟了上去,只远远地尾随着,并不曾上前。
这个时间,阿秦一定是在西街的茶馆里听人说书,花朝看了看日头只剩一点点,天色也暗了下来,便加快了脚步。
“花朝又去找阿秦啊。”路过街边的馄钝摊子时,卖馄钝的大娘笑着嚷嚷道。
“是啊,大娘。”花朝笑着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因为镇子小的缘故,这里的居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基本都是熟识的,因此一路招呼声不断,十分热闹亲切的样子。
“这么漂亮的姑娘给人家当童养媳也不知道造的什么孽,偏袁家那个小子又是个没心没肺的小混蛋,硬生生把人家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给拖成了老姑娘,可怜哟。”隔壁烧饼铺子的老板一脸可惜地摇头。
“怎么着?你心动了?”一旁胖乎乎的老板娘听得醋意上涌,拧了他的耳朵,扬眉道。
“哎哟哎哟,疼疼疼,你快松手,我这年纪都能当她爹了胡说八道什么呢!”烧饼铺子的老板捂着耳朵连声哀叫。
路边,远远看着花朝的赵屠夫默默听着一路的议论声,脸色有些不好。
袁家的客栈是十五年前在这个小镇开起来的,老板叫袁暮,是个脸上有道刀疤的汉子,看起来就不大好惹,实际却是个惧内的,这客栈里真正能作主的是他娘子秦罗衣,光从他们儿子袁秦的名字便可见一斑,姓袁名秦,竟是取了夫妇两人的姓。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来历,这也不奇怪,这个镇子里的人大多不问从前,既然在青阳镇定居下来,那便是这个镇子里的人了。
赵屠夫是后来才来的,不过他的邻居瘸子阿四是这个镇子里的老人,据他说当年那对夫妇来的时候带了一对金童玉女似的孩子,女孩看起来稍大些,当时大家都以为他们儿女双全,直到那个叫花朝的女孩越长越招人,开始有人上门提亲,被脾气暴躁的老板娘拿扫帚赶出来之后才知道,那个叫花朝的女孩竟是养女,且自小儿便定给了自家儿子。
……这可不是童养媳么。
然而说是这么说,如今花朝都二十了,还没出阁。
想起袁家那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袁秦,赵屠夫的脸色便有些黑,袁秦比花朝小三岁,如今也十七了,却整日里舞枪弄棍,嚷嚷着要去行走江湖。呸,行走江湖,江湖是那么好混的?只可怜花朝硬生生被他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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