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买提走到我身边说:年轻人,你先去休息,接下来由我值班吧。
我看哈买提的神色间依旧紧张不已,心中一动,就问:老大爷,难道危险还没有过去?
“罗布泊的危险,永远会在你意料之外发生,要是大意过头,就会葬身沙腹之中。”
“那好,老大爷那就拜托你了,我先去睡上一会儿。”
说完我轻轻转头,瞥了一眼依旧看着我的四女,就走回了越野车里躺下,二话没说就闭上了眼睛。不多时,吴小双也进了越野,她问:正阳,你被咬着了没有?
我依旧没把眼睛睁开,而是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我要休息一下。
吴小双哦了一声,也不再出声了。
我不是故意要这样的,而是现在真的没什么心情说话,这罗布泊的危险我算是见识过一点了,可是看哈买提的模样,我知道很多危机还在等着我们。
还有一点就是,我发现自己实在是低估了那四个女人的本事。从刚才的情况逐一分析,不难察觉到,蜥蜴一伙人,是那四个女的不知从哪里雇佣来做打下手的,真正的寻宝猎人,实则是她们四个。
被行军蚁咬了有几十口,这时,疼痛才在伤口处肆虐开来,这比红火蚁咬得要酸爽得多。我翻了个身,把后背给晾出来才觉得舒服不少。
我想不明白,这四个女的到底有什么自信和魄力,居然能使唤以蜥蜴为首的八个男的。在这片寸草不生的荒野之地,见色起心,见财起意的心思我就不信他们就没有,因为他们每一个人都不是正经的人。
然而事实上他们却被这四个女的面前显得服服帖帖,还甘之卖命?
还有,我也还是小看了蜥蜴那伙人了。
从刚才看来,他们配合无间得简直是完美,那种默契不是经过很多次出生入死是打磨不出来的。
男人,一旦经历了生死,就成了一个整体,没人会拆散得了哪怕一个人。
这种情况,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难搞。
先前我想的那招擒贼先擒王,是绝对行不通了,蜥蜴和麻雀他们根本就是两伙人,如果我制服了麻雀,我不敢打包票,蜥蜴会不会马上反水就手旁观,然后来一个蚌鹤相争渔翁得利。要是我抓住了蜥蜴,那乐子就更大了,试问刀口上舔血的家伙们,有哪个不是亡命之徒?
基于他们之间的感情深厚,蜥蜴一旦脑子发热自杀,到时我该怎么办?谁的安全我也保障不了了。
没经历过忠诚的人,远远想不到会有人为之付出自己的生命,而一起出生入死过的,才能真正了解其中的真正含义。
打个比方说,两军交战的时候有一个战术,就是打伤一个士兵,那么,他的战友就会陆陆续续地上前,哪怕是用人命去填,也要把他给救回来。这个例子是假的吗?不是的,这例子是真正发生过,还不是一次两次。
后来大家都学精了,一旦我中枪受伤,成为了敌军的诱饵,肯定就会选择自杀,这样战友们才会得以幸存,这已经成为了一种共识。
所以,我不会侥幸到,蜥蜴他那个人是怕死的。刀口上舔血的人,永远不会知道死字是怎么写。
一想到这里,我就感到自己的脑袋,比行军蚁咬着的伤口更痛。
吴小双的呼吸频率不均匀,每隔几分钟就动一动身体,我知道她也睡不着。想想也是,就连我都没有睡意,更遑论是她了。
好不容易熬到早上五点,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出发,但是在出发之前,昨晚拿出的汽油要重新分配,蜥蜴显得很大度,他把两罐汽油归还给了我们。
当然我也知道,这一定是麻雀的意思。
两方人都对三个小时之前的事只字未提,只是我感觉得到,蜥蜴一众看着我们的眼神也认真了很多,好像要重新估量一下我们的斤两一样。
我回头看了一眼风化石,牢牢记住了它的外观,就叫洪武开车跟了上去。
哈买提说青铜镜就是从这底下挖上来的,我可不能把它给忘了,等回头再来一趟,看能不能发现那个人的蛛丝马迹。
车子一早就绕开了公路,这一带是荒芜的无人区,我相信没人会想着在罗布泊找到一片绿洲的,说了什么都没有,那就是什么都没有,入目的景物都是一个样,黄沙。
八点,猫头鹰的车子又停了下来,我隐约知道,很可能是到达楼兰古国的皇城了。可是皇城真的还在吗?还是掩埋在了这片杀害之中?
我细心地打量了一下四周,这地方有着连绵的风化石,它们集成了一片区域,却每一座都显得很孤立,仿佛它们在风沙和恶劣环境的腐蚀下,也逐渐变得冷漠和无情。
互相使了个眼色,就一同下了车,我走向蜥蜴,问:到了?
蜥蜴露出一丝不自然的笑容,说:到了,就在前面,我们要步行着去。
我看他们一个个都背上了一个背包,这时候我才隐约察觉到,我们这一行准备的,远远不够他们充分。
狐狸款款走了上来,竟然牵起了我的手,她笑着说道:小弟,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