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舒,关于我鬼奴的事情,你都是道听途说的?它不曾经是你的手下么,你对它的情况怎么会不了解?”我皱着眉头,直接问道。
洪舒愣了愣,表情闪出一抹尴尬,顿了顿,才说道,“哎呀,胜利,你咋这么多疑呢?它是我的手下不假,不过在你之前,我也炼制过它呀!在炼制过程中,我就把它的记忆给抹杀了;而且之前的那些经历,它要是不愿意说,我也没办法知道的。”
让洪舒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我点了点头,心说今晚还真是折腾懵圈了,把这茬给忘了。
这样算起来,狗蛋这鬼奴,算是个二手货;在我之前,洪舒就曾炼制过。
虽说狗蛋以前是洪舒的手下,不过也不代表洪舒啥事儿都能知道。
“那你给我说说狗蛋的过去经历吧,我还真是有些好奇!”我想了想说道。
洪舒听说我给鬼奴起了“狗蛋”这么个名儿,愣了半天,脸上挂着又奇怪又想笑的表情。
我说咋滴了,愣那儿干啥?
洪舒苦笑着摇了摇头,“鬼奴生前的本名叫做武猛,乃是响当当的一条生猛汉子!没想到被你炼制之后,名字换成了狗蛋。这名儿……土腥味真重!”
我哪儿管鬼奴的名字好听难听的,以我的文化程度,也起不出来啥好听名儿来;再说了,狗蛋这俩字,简单、好记,我还觉得挺好呢。
洪舒说过之后,就开始给我讲起狗蛋生前的事情来。
她说,活人变成阴鬼后,生前的性格对于阴鬼晋变,有很大的影响,要不是因为狗蛋以前足够生猛,也不会这么快,就到了晋变阴怨的边缘。
狗蛋,或者说武猛,并不是本地人,他是被人设了套,引到荒沟村儿附近,这才被杀掉的。
在那之前,狗蛋是外地出了名的响马(马贼),手下有几百号兄弟。
狗蛋最喜欢做的第一件事儿,就是挖心。
他拦路抢劫,不仅要财、还要命;那些被他擒住的过路商旅,个个都要被五花大绑、抓到山上。
狗蛋会亲自动手,挨个挖掉他们的心脏;据说狗蛋就喜欢怔怔盯着那些挖出来的心脏,看着它们一蹦一蹦,直到彻底静止才拉倒。
除了挖心,狗蛋还喜欢扒皮:把劫来的活人埋在土里;土坑外,只露出一颗圆了咕咚的脑瓜子。
狗蛋会剃掉活人头发,在脑瓜子最上面,横、竖各开一道口子,呈现血淋淋的“十字型”;顺着头皮伤口,狗蛋往里面灌水银。
里面的活人受不了这份折磨,准准儿得自个儿蹦跶出来;等活人跳出土坑,整张人皮就留了下来。
每逢扒人皮时,狗蛋都会提前让人备好酒菜;等扒皮过后,狗蛋会一边喝酒、一边看着脱了人皮的活人,哈哈大笑,直到那人被折磨死为止。
狗蛋以前睡觉的床,就是用一层层的人皮铺垫起来,足有一米多高,可见他曾经扒过多少张人皮。
狗蛋的最后一样爱好,是强娘们。
他口味独特,脸蛋子漂亮、身段好的小娘们,他还不一定稀罕;只有那些脚长的小巧玲珑、皮肤精致的小娘们,才会落入狗蛋的法眼。
所以,对于一般的小娘们,狗蛋前脚强过之后,后脚就扒皮给人家整死了;只有脚长的好看的,才能勉强多活几天。
正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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