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读者,写的好,则和网站签约分成,有些作者,几乎第一个月就拿到了上万的稿费,这些人依托网站而活,已经成为了职业写手。
而对于好的作品,凌宁公司则四处推荐包装,深度开发,从开始的主动推销,到最后已经变成了很多剧组前来套近乎。
这些网络写手的脑洞可非一般人能比,很多题材也是目前影视圈的空白,所以一经推出之后,很多热门书籍被翻拍成了电影、电视剧、网剧,二次推广之后,出版简体、繁体书,甚至开发成网游、手游、页游、漫画等等。
一些和网站签订的作者,也跟着发了笔横财,版权可都是天价,最低也得按万算。
后来凌风和凌琳他们每每谈论此事,都掩面而笑,想不到他们以前追求的人脉,竟然是以这种方式得来的。
更主要的是,以前他们还只是想成为娱乐圈的最底层,看人家剧组的眼色行事,想不到搞到最后,俨然已经成了最上层。
因为他们手里,攥着无数热门的影视剧蓝本,谁给的钱多,谁关系近,谁口碑好会来事,我就给你拍,拍了你就能赚钱。
至于刁龙经营的文月听书网,则完全又是依托文月中文网存活,独立开发这些书籍的有声版权,形成一个单独的网站体系,实行会员制、包月制等等,听众认可的打赏和充值播放次数,经过后期核对计算出收益,按分成再发给旗下的签约作者。
说句不太好听的话,这些签约作者、签约读书的,都是凌宁公司绑在自己战船上的打工仔而已,也是和那些网络直播一样,一荣俱荣,一损却自己不损,这比演艺公司要划算的多。
比如之前的狂风公司,虽然让丁宁赔偿了5000万,但因为丁宁的解约,他们公司没有第二个能撑起的人,所以经营每况愈下,现在几乎是负资产了。
而凌宁公司不同,这种经营模式是多面开花的局面,就算你来个挖墙脚的,也绝对挖不倒人家,因为这整个的产业链太大,签约作者十多万,你得挖多少啊?
三个月后,丁宁已经从拍摄团队退出,她的人气随着小视频的积累,已经到了新的高度,现在已经接受了罗导的邀约,出演了一部大制作的电影,只要电影票房突破,那丁宁就可以直接逆袭,真正的屹立于娱乐圈。
经过三个月的资金积累,让凌风难以想象的是,公司当时注册的一千万,此时已经快速的滚成了一亿五千万!
这其中,贡献最大的要说是文月中文网,网站的在三个月内,卖出了十五部影视开发版权,所得收益六千五百万,出版、游戏版权开发,所得收益三千多万,这倒让凌风吃了一惊。
当初他是认为搞网络小说赚钱,但从没想过竟然这么赚钱,此时也已经决定,把重心放在了网络文学方面。
毕竟让整个娱乐圈都来求自己,那是非常爽的一件事啊,凌宁公司以版权所有方的身份,甚至可以间接的决定某个演员明星的去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