陷入一片寂静,唯有铿锵的鼓点,咚咚响个不停。
舞未停,而所有人暗自心惊的看着雍王如何反应。
这时候谢清和才注意到这个人身材魁梧,相貌微狰,浑身都带着一股野蛮的气息。谢清和暗暗把他归为父王所说的逞匹夫之勇的一类。
雍王虽一直目视前方,却未忽视小阿史那的细微表情,听了阿史那无礼挑衅,也不恼怒,不急不缓回道:“中原的文化博大精深,又岂止是单单好看那样简单,你们突厥身在草原蛮荆之地不能理解也是自然,不过其父算是个例外,只可惜……”
小阿史听到家父,面色跟着一沉,他的父亲生前一向喜欢大南朝文化,故而一直主张合盟一事,早些年突厥内部分裂斗争严重,其父便想借由大南朝的力量,在草原上赢得一席之地。为此小阿史那与其父的观点颇为不和,中原人士狡猾多变,不是好相与的,要赢得草原还是需要他们自身的力量。
“家父虽然喜欢中原文化,但他还是突厥人,草原人的性格是不会改变的。”
雍王微微擎起嘴角,“那将军的意思,什么才算好?”
小阿史那朗声说道:“男人就应该驰骋草原,想唱就唱,想跳就跳,自由自在,这才不妄为男儿。”
想他们匈奴一向是马上驰骋,幕天席地,哪个男儿不是勇士,怎是这般虚有其表的模样。
雍王挑了挑眉:“哦?听将军这话的意思,场上这些都不能算作男儿了?”
小阿史那双眼斜睨,眼神中带着一股草原雄鹰的傲气,对此丝毫不惧,“我突厥可汗手下,各个都是骁勇善战的勇士,若不信可与你们大南朝的男儿比一比!绝不可能输于你们。”
一句话,竟是有些瞧不起这偌大的大南朝了。
雍王忽地一笑,两眼微眯,露出几分骇人的冷意。众人看着他的神情阴沉,都不自觉的在下面捏了一把汗,要知道平日谁敢这样无理挑衅他,都只有一个下场,就是拖出去砍了!
岂知雍王并没有入往常一样发怒,只见他轻轻一摆手,音乐骤然停止了。
空气中顿时弥漫这一种紧绷感,雍王张口声音依然淡淡:“也好,但光比试也没什么意思,没有彩头,倒不如我们来真真正正赌一次吧。”
小阿史那瞪圆鹰隼似的眼,对方既然下了战书,他便更不能示弱:“好啊!那王爷想赌什么?”
只听雍王呵呵一笑,如沐春风般,“那就将定州作为赌注吧。”
一句话,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让在座的大南朝官员倒抽一口气,就连嚣张的小阿史那也是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
此赌,当真是豪赌啊。
要说这定州市,这几年已经快成为大南朝北边的一块烂疮了,当年大南朝与突厥谈和结盟之初,定州本来属于大南朝的管辖,虽然不大,却位居要塞,属于南北咽喉,故此突厥一直觊觎很长一段时间。停战之时双方拉锯战正是僵持在此地。
然而结盟之后,突厥却对其仍未放弃,近几年骚扰越加频繁,抢完就走,更甚情况,称这定州本应属他们突厥的,屡次引起摩擦。
大南朝如今正是养精蓄锐之时,刚平定南北,百姓安定还没有几年,兵力尚足,但国库空盈,此时不适合再打仗,不然也不会用此安抚之法与突厥结盟。
可突厥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进犯,完全不顾结盟条约,就如此听之任之,到显得大南朝软弱好欺,打也不是不打也不是,所以这定州如今已经成了皇帝此时的一块心病了。
只是众人没有想到,雍王竟然如此轻率与突厥豪赌,用这种方法来杀他们的锐气。
座下那些时时将国家社稷挂在嘴边的文臣,此时已脸色铁青,一肚子的长篇大论却突然梗在肚子里面,实在太过惊愕,以至于半天都没缓过神来。
此时,就算是最了解雍王的心腹,齐瑾,也甚觉不妥,他急声想阻止:“王爷!”
若是赢了到还好说,然若输了,岂不是将定州白白让给突厥,后果不堪设想。
雍王神色冷凝的摆摆手,就此决定!
天高皇帝远,目前这封地他才是真正的王,所谓盛气凌人,望风披靡,又有谁人敢反驳他。
虽是如此,但这天下到底不是雍王的,齐瑾似乎已预见这样做的后果,不出两天,皇帝安插在北川的各处眼线定会快马加鞭,将这一事的过程,细细汇报给贤帝,到时候参他的本子又会多如雪片,什么土地割据,什么勾结外邦等等,够头疼一段时间了。
如今突厥气焰嚣张,确实需要机会好好灭灭威风,只是此举有些冒险,不管赌局输赢,未免都会被扣上肆意妄为,独行其是的帽子,甚至可能被称作大逆不道。
武将们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一个个像被打了鸡血一般,觉得今次是大涨国威的好时机,热血沸腾。
与其让那已名实不符的定州烂在那里,还不如干干脆脆做个了断!大南朝早不应该如此畏畏缩缩了!
赌局就这样定了下来。
午时刚过,骄阳正当空,城郊传来一阵号角声,在树枝休憩的雀鸟被四下惊起。
雍王一声令下,两队骑兵迅速将秋季才解禁的狩猎场围住,驱走附近的耕农,分别在外围几处把守。不到一盏茶的功夫,骑兵的驻旗纷纷升起,狩猎场四周边界响起戒严的锣鼓声。
竞技场的中央,升起两面旗帜,一面上绘有金色狼头,狼牙呲起,面目凶悍,是突厥的军旗。另外一面黑色镶有牙边,上面绘有四爪蟒图,威严的“雍”字随风翻滚。
小阿史那身后站着彪悍的突厥勇士,身披虎皮,背挂角弓,无不畏惧道:“你们中原人不善于骑射,为公平起见,你我可以轮流各出一题。”
雍王此时早已换了一身朱红斗篷,头顶绸带随风飘舞,大方笑道:“无妨,草原上的男儿擅长骑射狩猎,那么我们就比骑射狩猎好了!”
擂鼓响起,雍王的军队将猎场围城了一个圈,士兵们都鼓着一口气,势必要大挫突厥的势气。
齐瑾看着已成定局,痛心疾首道:“王爷,当真要比啊?”
雍王斜看他一眼,目光冷似箭:“本王说的话,什么时候不真过?”
齐瑾连连叹气:“哎啊,王爷,何必要做这样冒险的事,大不应该啊,大不应该,太过冲动了。”
只怕现在就算反悔,也损了大南朝的面子,无法回头了。
雍王泰然自若,任齐瑾苦口婆心,聪耳不闻,揽过身侧的谢清和,“今天有清和在,岂能让他看着我们大南朝如此忍气吞声,为父的要叫他见识什么才是我大南朝的气节。”
又道:“再者,本王最讨厌有人比本王还狂妄!当真讨厌!”
齐瑾:“……”
齐瑾当下被噎的无话可说,难道这般冲动,只是想在孩子面前显示一下为父威仪气概?但这、这未免也太夸张了吧。
四周气势如虹,如蓄势待发的箭,空气紧绷着,唯有齐瑾有气无力地唉声叹气,然而他的气息很快被全场雍兵斗志昂扬的气势所盖。
突厥人自小草原长大,游牧为生,身形照比中原彪悍上许多。
面对明显的劣势,雍王似乎不以为意,迎着风对这远处准备就绪的狩猎场道:“匹夫之勇,不算勇,我们各派手下二十个勇士,哪一方的勇士先猎到的鹿多,哪一方便获胜怎么样?”
狩猎正是突厥人的拿手好戏,小阿史那怎会怕他,朗声笑道:“好,就这样定了!”
片刻,双方选定好战马勇士,各居一方。
突厥的马都是草原上的膘肥骏马,脚力极好,马上的突厥勇士力劲弓硬,身挎着马刀。肩膀站着驯养的雄鹰,好不威武。
雍王派出的是雍兵中的精锐将士,清一色黑色马袍,手持长枪,同样背挎着弓箭,有的身披胄甲,马匹相比突厥要差上一些,马背肚上挂着马蹬,锃锃发亮。
此时雍王一声令下,几头鹿被放出,鹿鸣声响,飞奔蹿入前方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