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有些苛刻的赎身条件,其实是付虞设的一个局,是她对这些女孩子们家长的考验。
哪怕是最小的孩子,十五年之后也是二十岁,二十岁,那在这个时代就是老姑娘了,是很难找到好婆家的。
所以,若是真心的心疼自己的女儿的,是舍不得就这样将女儿卖掉的。
让她失望的是,当她提出这些看似非常苛刻的条件后,依然没有人将女儿带回家去。
尽管这些女孩子买回来之后她有自己的打算,会努力的让她们过上好日子,但是她们父母的态度,还是让付虞觉得很寒心。
至于那个唯一的男孩子,因为是个男孩,付虞出的价格自然是要贵一些的,她以五十两的银子买回来的。
之所以还买个男孩子回来,主要是为了给儿子作一个伴。
虽然村子里有不少孩子都愿意和小小余玩,而且田美那里也有几个大哥哥,还有田好也愿意来和他玩,但是付虞还是想为儿子寻一个时时刻刻陪在他身边的伴。
说是伴,其实还兼职保镖,书童,随从等多类职位。
这个职位的人选,付虞觉得还是从小培养比较好。
这个小男孩是从别村搬过来的,父母双亡,由叔叔婶婶一家带着,叔叔婶婶自己有一个男孩,比他要小几个月,他们会搬到这里来主要是看中了富余书院免费上学的制度,因为本村的孩子不能住校,所以叔叔婶婶总觉得替人家养孩子亏了。
付虞要买丫头的时候,他们就主动的上前推销侄子,完全不顾忌兄弟临死前将孩子托付给自己的遗愿。
这样的孩子留在那个家里,也是吃亏的多。
付虞平常也有接触这个孩子,是个很聪明,又很开朗懂事的娃,她觉得心疼就买下来了,正好她想给儿子找这么一个伴儿。
为了不让那些卖他们的父母打着亲情的名义再来剥削孩子们的利益,付虞在买断那些孩子的时候就已经在卖身契上言明,签下卖身契的那一刻开始,那些孩子的命运从此由她来支配,跟自己的亲生父母不再有关系,亲生父母不能再命令孩子做任何一件事儿,孩子是否还愿意认父母,孝敬父母,由他们自己选择,不能前来纠缠。
虽然这个附加条款让一部分人有些迟疑,但最终,所有的人都签下了卖身契。
签好了所有的卖身契,打发了所有的家长后,付虞将二十一个孩子集合在一起,单独的面对他们。
“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我田家的人,你们的父母,将你们卖给了我,你们知道这意谓着什么吗?”
“知道。”因为这些孩子现在大半都还在书院读书,哪怕几个超龄的没在书院,可因为付虞是同村人,大家也并不是特别的怕。
“我想你们暂时的并不是特别清楚这意谓着什么,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田家的人了,既然进了我田家的门,就要守我田家的规矩,毕竟,我买你们回来,是为了让你们干活儿的,可不是为了供着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