揉肚子说道,她的个头不高,刚到杜千的肩膀,头上编着数十根小辫子,身上的皮甲,作工相当粗糙,可皮质却好得出奇。
“雌雄?这叫什么名字?”杜千晕了,部落里出来的人,都是这么古怪吗?
如果不是血杀和他解释过,杜千连什么是部落都不知道,更不可能知道部落人的习******实上,所谓的部落,是由家族组成的,人数通常都不多,整体实力很弱。少的只有数百人,多的也不过几千,万把人的部落,已经是超大的部落了。
再加上科技落后,对外人极度不信任,活动范围很小,通常在部落所在地方圆百里内生存,很多部落人,一生都没超出过这个范围。别说是杜千,帝国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都没听说过部落,就算偶尔听说,也笑笑就过去了,一群野蛮人,谁会在意呢。
走出部落的人极少,再加上他们的性子直爽,甚至可以称之为傻,这样的人,无论走到哪儿,都是让人骗死的命,能活着回到部落的人,少之又少。
长久下来,部落人对外面更加排斥,甚至是敌视,更加不愿意离开部落。好在他们大多生活在偏远、贫瘠的角落里,也没人对他们所在的地方有兴趣,这才能一代代传到今天。
“磁山的磁,熊,没见过熊吗?很高大、强壮,爪子有这么大,力量很强,喜欢抓鱼吃蜂蜜。”
“熊啊……黑熊、灰熊、综熊的熊?”杜千又长见识了,女孩子能叫熊?这算什么名字?还不如雌雄呢。
“哼!你懂什么,一般人想叫还叫不得呢。”
杜千不想再问了,他对部落的了解还是太少,熊姑娘比他强不到哪儿去,远没到融入普世的程度,两人根本就不在一条线上,谁也理解不了对方。
两人边走边聊,来到正堂,那边的仪式早已经开始了,有杜千带着朱可过去,血杀几位根本不会担心。
见到杜千带着一个身着怪异的女孩走过来,心中虽然惊讶,却没人多嘴,仪式继续进行,这会儿,冬岳终于有了点主婚人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居然很棒。
之前答应蒯尼,有很多原因,原本想着,随便说两句就完了,这是给蒯家脸上贴金,这会儿,他把司仪的活儿都抢了,从头到尾,就没用别人帮忙,心中还升起一丝自豪感。
能成为神师,有傻子吗?给杜千的姐姐主婚,以后在杜千面前,就有几分面子,再差也能混个脸熟。请得动血杀和沐汐两位,这样的人,值得结交。
换成他冬岳,绝对请不动这两位大神。
“你家住哪儿?”
“很远,非常远的地方,我从家里出来,走了四个月,才到魔都附近。”熊姑娘回答道。
和她聊天真挺累的,走了四个月很远吗?那要看你怎么走,徒步是走,坐班船也是走,想来部落里是没班船的。若是靠双脚去走,就算她的实力超群,又能走多远?
不对啊,从夜花会分开,也才过去二十几天的时间,从魔都到平川,这距离可不近。杜千是乘坐军方运输舰回来的,速度自然极快。
掐去在魔都的几天,再去掉回到平川的三天,就算夜花会结束,熊姑娘就出发,一点都不耽误,花费的时间也比自己多不了多少,这速度太快了点吧,就算乘坐班船,也要连续不断的赶路才能到达,毕竟军用运输舰坐着虽然不舒服,速度比民用班船可是快多了。
要是按这速度,四个月能走多远?至少是魔都到平川的五到七倍,那还不走到天边了?
“你什么时候离开魔都的?”
“夜花夫人的交换会结束就离开了,你们这儿的人真坏,那混蛋之前帮我,可没安好心,原来他看上图腾石,那天交换给你后,离开夜花会就翻脸了,我打不过他,只好跑路了。这都好几次了,坏人真多。”磁熊姑娘感叹道。
杜千心中暗骂,象你这样的傻丫头,轻易遇不到一个,偏偏还喜欢混在神师之中,你一只小绵羊,天天在狼群里打转,这不是勾引狼吗?
呸!活该。
同时,心中对熊姑娘的实力,又高看了几眼,她说的平常,可杜千听的心惊,又一个可以从神师手中轻松逃走的年轻姑娘?
不,准确的说,是唯一的一个,不管什么原因,之前阮玉最终没能逃过血杀的追捕。
“那你怎么来这里的,坐班船?”杜千问道,这才是他最关心,最不解的。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