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用十万两买十几里的荒地,这个价格也算是比较“昂贵”了。
当然了,这份昂贵仅仅只是针对目前仍然仅是荒地的博浪沙而言。
但不管怎样,人心的贪婪促使赵成琇仍旧想抬高些价格。
只见他深深端详了赵弘润的表情半响,提出了一个他自以为的高价:“二十万!”
“太高了!”赵弘润心中忍着笑,脸上却假装露出气愤的神色,断然摇了摇头:“十万!”
“十八万!”
“十万!”
“十六万!”
“十万!”
“……”
二人斤斤计较了半响,最终得出了结果:十五万!
其中,十万算是买下博浪沙的费用,而五万则是私底下给赵成琇的。
不得不说,在取得了这个默契后,无论是赵弘润还是赵成琇,都在内心止不住地大笑。
区别仅在于,赵弘润笑的是赵成琇实在是“可爱”地可以,竟然用区区十五万两白银就将一片日后岂止价值千千万的博浪沙卖给了他赵弘润;至于赵成琇笑的,多半是他总算是从赵弘润这边占到了便宜,挽回了颜面。
至于究竟谁更占便宜,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不过相信那些高瞻远瞩的人,必定会对原阳王世子赵成琇这个愚蠢的主意大摇其头。
“口说无凭,立下字据吧。”赵弘润板着脸对赵成琇说道:“立下书面约定,本王可不希望博浪沙的工程建造了一半时,出现什么岔子。”
“能出什么岔子?”赵成琇不满地扫了一眼赵弘润,毕竟在这件事上,他还是能听得出,赵弘润说得就是他。
于是乎,赵成琇当即吩咐人取来笔墨纸张,由他主笔,按照赵弘润口述的,一条一条清楚列在纸上。
因为封国的土地不允许私下买卖,因此,赵弘润并没有在这份字据上留下什么把柄,他将用『买』这个字改成了『租』,大意就是用十五万两租用博浪沙,至于年限嘛,赵弘润说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年限,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年!
人是根本活不到这个年限的,而大魏,多半也难以维持那么久,说白了,这等年限的租用,其实跟卖已经没有什么区别。
若有唯一的区别,也仅仅在于这份字据让人抓不到赵弘润的把柄,毕竟大魏刑律严禁封地私下售卖,但是在租用方面,却还未出台相应的法律,因此可以说,赵弘润是在钻大魏刑律的空子。
写好字据后,赵弘润与赵成琇分别在字数上写下了各自的名字,并且盖上了手印。
为了使这份契约变得更具说服力,赵弘润还假意与赵成琇提起了这份契约的可信度。
赵成琇不疑有他,亲自去找到了他父王原阳王的印章,在契约上盖了印。
『这可真是……意想不到的天大收获啊!』
吹了吹契约上的墨迹,赵弘润将其递给宗卫沈彧,叫他妥善保管,必定日后若是原阳王这一系反悔,这可是最有力的还击。
当然了,此举也多半会使赵弘润与原阳王一系成为敌人,若是赵弘润日后不设法给予原阳王一系一些好处的话。
但不管怎么样,这些都是值得的。
“世子放心,明日本王就令人将那十五万两白银运到原阳来!”
赵弘润信誓旦旦地向赵成琇保证道。
不可否认,他现在手中就只有还存在户部的五万两白银左右,但相信以他冶造局在蜡烛分利中所占的利润,户部借给他十五万两白银,根本不成问题。
而听闻此言,赵成琇顿时眉开眼笑,一时间仿佛与赵弘润化解了曾经所有的矛盾。
不过,赵弘润可没有心情与赵成琇拉拢什么感情,因为他此刻心虚地很,迫切想要离开。
至少,先将这份地契妥善保管起来。
毕竟万一原阳王赵文楷出来了,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说来也有些好笑,明明之前还希望原阳王赵文楷能尽快露面的赵弘润,眼下却反而担心这位王爷出现在不该出现的时候。
但是结果还算好的,直到赵弘润带着宗卫沈彧等人乘坐马车离开了原阳,还是没有瞧见任何异状。
次日,赵弘润果然没有失信于人,从户部取出了他仅存的五万两白银左右,又向其借了十万两,凑足十五万两白银,托兵卫将这笔钱运到了原阳。
当日,原阳王王府便传出了一个仍然错愕且好笑的消息:原阳王世子赵成琇的脸,肿了。
而在此之后,赵弘润又突兀受到了宗府的召唤,他那位严肃固执而又古板的二伯赵元俨,请他到宗府一行。
至于原因,拽着手中那份博浪沙的地契,赵弘润多少能猜得到。(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