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杀死,他才能活着。
可真到了死亡这一刻,他好像又不那么害怕了。
往事走马观花一般,浮现眼前。
那时,他还叫大狗。
不过是街上一个无父无母的乞儿。
每日里和野狗抢食。
就连大狗这个名字,也是他自己取的。
当那位漂亮的夫人找到他时,他头一次起了妄念。
他想吃饱饭!
不要再挨饿了!
因此,他做了生平第一件亏心事。
在那位漂亮的夫人将她夫君,推入河水中后,潜进去补了一刀。
他害怕呀,害怕那人若没死的话,他又要回归街上抢食的日子。
那之后,他就成了年纪轻轻的柱国侯爷。
他有时候,也会用他不聪明的脑袋想一想。
倘若他要是知道,当了柱国侯爷以后,还是吃不饱饭的话,他还会答应和那位漂亮夫人的交易吗?
他想,应该还是会的吧!
毕竟,天大地大,他终于有了容身之所。
有瓦头遮雨,有衣裳穿,有热气腾腾的饭菜……
哦,虽然还是吃不饱。
有生死相交的战友,有陛下疼他。
还有了家人。
虽然家人也是假的。
值了,值了!
从乞丐大狗,到大庸战神。
他这一辈子,实在值了,赚大发了!
谢流云脸上笑容扩大。
渐渐合上眼睛。
哎,等一下,他那不甚聪明的脑袋又转了转。
他好像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
脑子里忽然清晰的浮出,年轻俊秀的男人提起裤头的情形。
“等我生了,改天要是能想起来的话,就知会你一声。”
边上,那个满面通红,光溜溜,醉兮兮傻笑的人……
是他?
画面一转,斯文俊逸的男人提着一个胖嘟嘟的小闺女丢给他。
胖嘟嘟的小闺女,揪着长胡子,顺着他的腿努力爬呀爬。
他听见自己问男人,“这是什么意思?”
男人答道:“给你看一眼。”
原来是他的闺女!
谢流云猛然睁开眼睛。
眼睛亮的吓人。
怪不得他一见,便心生欢喜。
“哈哈哈。”
“闺女!”
他的闺女!
他有闺女了!
谢流云放声大笑。
笑声中,有人高呼大喊。
“拿下谢流云首级,赏黄金万两。”
镇国将军府
沈梨两眼亮晶晶的蹲在锅旁。
浓郁的肉香,和隐隐的草药香从锅中散发。
锅中已经熬至粘稠。
只等凉却装坛即可。
竟然真的制成了!
沈梨开心的眯起眼睛。
有了肉汁味的养发膏。
以后就可以就着大胡子下饭,想想就棒!
沈宛蹲在她边上流口水,“吸溜,吸溜。”
“想吃。”
沈梨嫌弃的替她擦了擦口水,“别掉锅里了。”
两人眼巴巴的看着丫鬟将养发膏装坛。
拢共也就得了两小坛。
“分我一半。”沈宛朝她伸手讨要。
沈梨连忙抱着两个坛子背过身,“不给。”
之后,等新城郡主身子好转些后。
沈梨珍而重之的抱着两个坛子回府在床底下藏好。
想了想,不放心沈宛。
又掏了两个老鼠洞,重新将坛子藏在老鼠洞里。
这会,总算安全了。
沈梨转身,安心离开。
入夜,八百里急报入京。
不久后,侯府大门被急促的敲开。
“老夫人,侯爷前几日在北境战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