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皇城。
一处庭院中。
陈志手持长剑,在浮光掠影中,身处忘我之境的剑术之中。
他的剑法时而快,时而慢。
时而身形隐匿,化身为剑,时而又浮现身躯,以剑化躯。
如果冷熙之在场的话,一定能看出,这是入门级人剑合一。
一阵剑术演练后,陈志停下身躯,眼内露出狂喜之色。
就在刚才。
他竟然以忘我之境,进入了人剑合一的境界中。
这么多年。
为了这一境界,他付出了很多。
时至今日43岁的他,这才触摸到了人剑合一的核心边缘。
这让他如何能不狂喜。
他掌握了属于自己的人剑合一境界,迫不及待,又让自己在剑法演练,重新进入忘我之境。
霎时间。
以身为剑,以剑为身的画面再次呈现。
这一次进入忘我之境,让他的对人剑合一又有了质一般的提升。
进入这种状态后,他的身形快如闪电。
出剑速度,甚至快过电光火石,快过流星划空,在浮光掠影中,以肉眼难见的速度呈现。
再一次退出人剑合一后,他脸上的欢喜更浓了!
因为他掌握了属于自己人剑合一的精髓。
只要进入忘我之境,就能进入人剑合一中。
这种忘我之境,属于他陈志的心得。
陈志狂喜万分。
仅仅两次进入人剑合一,就让他把人剑合一看了个通透。
“哈哈……”
陈志忍不住仰天大笑,“这种境界要是让我大哥陈牧知道了,只怕要高兴的陷入疯癫中了!哈哈……哈哈……”
“扑腾……扑腾……”
就在陈志欣喜若狂、得意万分的时候,一只白色信鸽,在翅膀啪嗒中,停在窗台上。
陈志放下手里的剑,起身来到了窗前,随之抓住鸽子,用手打开捆绑在腿上的竹筒,从里面拿出一张信纸。
上面出现了几行字。
看到这些字,陈志的面色陡然变得凝重起来。
“三弟……朝廷局势不稳,未来大燕要陷入动荡中!恰好燕三公子恢复如初,不再憨傻!且其胸有韬略,腹有才华,骁勇善战,远非我们想象的那样!我己安置好家人,亲自前往蛮荒之地,辅助燕三公子!你我兄弟一场,若是你眼中还有我这个大哥,就前来蛮荒之地吧!我在这里恭候于你!至于太子尧,正如你所言,思想懒惰,不思上进,日后即便上位,只怕也难以掌控大局,沦为傀儡!署名——陈牧!”
这封信是陈牧前往蛮荒之地的时候,飞鸽传书写给陈志。
当时他还未见到燕云。
但仅从陈碧宁的一封信件,给自己的兄弟说了这么一通话。
陈志早就看出太子尧没有帝王之志,私下曾跟自己大哥说过多次。
这种话可不能给外人说。
这要说给外人,只怕他的脑袋早就从脖子上搬家。
燕三公子不憨不傻?
胸有韬略,富有才华,骁勇善战?
陈志神色难以置信。
就这封信件内容,他若是给老皇帝过目,只怕老皇帝定然会派军干掉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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