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丈夫非无泪,不洒离别间。
杖剑对尊酒,耻为游子颜。
蝮蛇一螫手,壮士即解腕。
所志在功名,离别何足叹。
不过,他没有马上吟念出来,麻辣隔壁的,把哥给吓出一身冷汗,开挂也费脑子的,若不装一下笔,那可亏大发了,三国曹植七步成诗,哥也来个十步抄诗,他不敢表现得太惊艳,天妒英才,英才一般都早逝滴。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诗,不是想作就作得出来的,容我想想。”沈默说道,然后皱眉,露出一副思索的表情,脚下迈出了第一步。
“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
魏栖凤凤眼一亮,她不喜欢琴棋书画女红这一类,但不代表什么都不懂,且经常跑去找姑姑青阳长公主玩耍,听她和一众才子才女吟诗赋词什么的,多少学到一点,反正她感觉沈默说的这两句很深奥很有道理,很厉害的样子,且先记住,回去后再找姑姑青阳长公主问一问就是了。
萧红羽看着沈默默,凤眼迷漓,唇角不知不觉中逸出一抹笑容,若不是她易了容,必能看到她一脸嘚瑟表情,看看,我家相公就是有才情,只一句话就让安乐公主崇拜得不要不要的。
宁无忌等人是武人,对诗词什么的没有半点兴趣,但见沈默要作诗赠别安乐公主,心里还是生出不小的好奇,他们也想看看沈默的才华有多高,不过,武人的习惯,他们看的是沈默的步伐,一个人的下盘稳不稳,就看脚或步伐了。
“丈夫……非无泪。”沈默踱步,一脸沉思神态,其实心中在默数数字,一步,两步,三步……十步后,他手掌一拍,吟念出了第一句诗。
妈妈滴,少了一把折扇道具,逼格降了几分,他现在总算明白古代的读书人为什么喜欢带一把折扇了,那是装逼必备的道具啊,改天得弄一把才行。
等沈默把最后一句诗念出来,全场一片寂静,就连过往的百姓旅人都纷纷驻足观望,投以赞赏的目光,这是谁家的小郎君作诗?诗好不好他们不知道,只是感觉很厉害的样子。
“六郎君十步成诗,大才也。”宁无忌突然出声,竖起大拇指对沈默晃了晃,他不知道这首离别诗好不好,但以沈默的才华,想来不会太差,反正十步成诗,也算牛逼。
“宁大哥过誉了。”沈默微笑拱手,这神来的一刀让他心里乐翻了天,哥们真是配合默契的好队友啊,一个满赞必须给。
魏栖凤、萧红羽和阿琪的眼眸里都闪烁无数小星星,十步成诗,真如宁无忌所说,大才也。
魏栖凤俏面满是开心笑容,她反复吟念数遍,把这首沈默为她所“作”的《离别》牢记在心后,这才依依不舍的登车,挥手道别。
沈默负手站立目送魏栖凤一行远去,神态淡然。
俏立一旁的萧红羽悄悄喘了一口大气,心里如释重负,整个人瞬间松驰下来,这个女瘟神总算走了。
“六郎君,你是如何知道她的身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