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余是个懂礼数的家伙,虽然他不喝酒,但这不代表他看不出别人的示好,所以在第二次见到长衫少年王小平的时候,李余准备了一盘花生。
盐水煮花生。
手指轻轻一拨弄,就能褪了壳,浅棕色的一粒,吸到嘴里最先感觉到的是盐水浸在花生粒里面的咸味儿,随着唾液顺喉而下,轻轻嚼动花生粒,一股带着咸味的的香就沾满整个口腔。
配上竹叶青的辛辣,醇香,那滋味就是天上神仙也休来换得。
王小平对此很是满意,就连那眉峰都不知不觉的柔和了不少。
随后见面几次,一盘花生便必不可少。
花生配美酒,本来就是天生一对,可李余非要让这对搭档分道扬镳,王小平看不过去,多次劝他,但是无果。
后来王小平发现,这小家伙虽然很有礼貌,花生煮的也很地道,但每次都有花生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喜欢吃花生。
他是真的很喜欢花生,每次的一小盘,在不知不觉中就进了李余与他的肚子。
细数下来,自从第二次王小平就直接进屋,近一个月,两人坐下来共有十数次之多。
换做是他人,十几次喝酒下来,早就变成了知根知底的朋友,最不济也是酒肉朋友,甚至可能彼此还知道些对方连家中媳妇都并不知道的小秘密。
但王小平跟李余却不是这样,从任何角度任何方面来衡量两人的关系,他们都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即便是见了十多次的面,他们依旧对彼此几乎一无所知。
每次坐到一起,两人更多干的事情,是拿起筷子夹花生,用手剥花生。
其中无言,无话。
直到最后一次,最后一颗花生在李余放弃争夺下进了王小平的嘴,他灌了一口酒,忽的长须口气,原本平淡的神情突然变得恼怒起来。
他盯着李余平淡无奇甚至有些木讷的脸道:
“你是都不知道主动开口说话的么?你这样,叫我怎么跟你交流?”
其实这话很没道理,因为不能交流从不是一个人的事儿,只是王小平有很充分的理由,他的身份跟这个还没定魂的李余怎能相提并论,所以他从一开始就认为,先开口说话的就应该是李余。
毕竟,身份就意味着人不能随便与陌生人说话,要矜持呐!
可李余这家伙倒好,自己已经释放要交好的信号如此明显,可这小家伙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打死不开口,要不是看在每次都有花生的份上,王小平早就一巴掌按死这个没有眼力价的家伙。
不过,王小平可是冤枉他了,李余是真的打算主动开口说些什么,只是十多次,他都没有想好怎么开口而已。
李余不好意思的一抿嘴,顿时露出一个羞涩腼腆的笑容:
“我……我不知道说些什么啊?”
“难道你平时都不与人说话的?”
“当然说啊!”李余一脸惊讶的看着王小平,仿佛在说你怎么会这么想,同时他解释道:
“只不过,可能别人主动开口的次数多些。”
李余说的这还真是实话,的确,细数下来,李余主动开口交谈的次数屈指可数,就是认识唐悦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子,都是她主动开口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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