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墨还是很有信心的,以击中作计分标准,对白墨来说简直再合适不过——剐鳞一式,或许不是天下间最有力量的招式,但一定是天下间最快最准的招式,兴许赵无忧根本看不清他的攻击,连分都计不全。
那个胖子的脸上一直摆着卑微的表情,保持着他作为一个奴仆的本色,但白墨却注意到,现在,他已经跃跃欲试了。
……
向西的路依旧很漫长,李十二他们果然找到了水源,几个汉子现在正在河里捞鱼,以作为今后的口粮。李十二坐在草地上,拓跋秋雁就坐在他身边,默默的看着他。萧何骑在马上,一直望着西方的夕阳,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就像拓跋秋雁也不知道李十二在想些什么。
这个来自中原的男人,即使他只是一个武夫,并不是传说中的安静秀气的谦谦君子,还是让拓跋秋雁感受到了一种在草原上从未感觉到的恬静气息,她不想否认自己喜欢上了李十二,也不会否认自己就是被这种气息所感染,更何况无法否认,他还是一个英雄,一个奇男子,草原上敬重的品质与拓跋秋雁喜欢的独特的品质他都具备。
但李十二很少与她说话,她很难将那些话说出口,就算是倒追,也得有点契机才好,对吧。
人在两种情况下,内心的防线是极为脆弱的。一种是深夜里,另一种就是处在静谧祥和的环境中时,那颗心灵会不可抑制的陷于孤独,这个时候,就是两颗孤独的心碰撞在一起最佳的时候了。
当李十二也学着萧何将自己的目光移向夕阳,拓跋秋雁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这个来自中原的奇男子的眼眸中,终于开始出现名作孤独的一种闪动,这种闪动瑰美绮丽,让拥有它的人无法自拔,让看到它的人深陷其中。拓跋秋雁托着开始酝酿出桃红的香腮,向李十二的胸口靠了靠。
“李十二。”
李十二没有转动自己的脑袋,他仍然看着远方的夕阳。他发现,这里的夕阳的确与中原的不同,中原的夕阳总是在从山上落到山后面去,所以有太阳落山的说法,可这里的夕阳前却没有任何山峦,它的下面是草地与天的交际线,它的上面就是一望无际的苍穹。
“嗯。”
李十二的声音仿佛是呓语。
这样的回答让拓跋秋雁本来已经准备好的说辞咽了下去,她温柔的道:“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这里如果有酒该多好。”
“为什么会喜欢喝酒,我觉得,酒的味道并不好喝。”
“因为有些事情想要遗忘啊。”
李十二笑了笑,道:“但你越想忘掉越忘不掉,我有一个好兄弟,名字叫白墨,他曾经跟我说了一句特别有意思的话:请不要想象一只大象。你能做到吗,不要想象一只大象,我做不到。”
“我能做到。”拓跋秋雁微笑道:“因为我没有见过大象。”
“你能不要想象天空吗?”
“也可以,我很少看天,对它印象不深。”
“你能不要想象你面前的我吗?”
拓跋秋雁终于忍不住了,去他娘的表白,去他娘的情深,她让李十二猝不及防,几乎在李十二刚刚说完那个“吗”字,拓跋秋雁就吻了上去。这一吻跟所有其他的吻一样,温暖湿润,带着一种独特的香气,但它更深更长,几乎让李十二这个对气息研究很深的练家子窒息。
这是怎样一双火热的唇哟。
这是怎样热烈的情愫。
拓跋秋雁一直将它藏在心里。
藏住一件东西往往不是消亡,而是伴随着时间,伴随着这一路上所见的天空河流,在这日复一日中越酝酿越香醇深沉。憋在心里的反而更深,说出来就不美了。
不可以。
拓跋秋雁没有说这句话。
但李十二知道自己听到了。
拓跋秋雁误以为自己说了——在很多很多年以后。
汉子们已经抓到了足够吃的鱼儿,萧何装不了什么深沉,无奈的骑着马四处乱转。那夕阳接触到了地面,越陷越深。
李十二无法估计时间过去了多久。
拓跋秋雁移开了唇。
“我想知道你,知道你的一切。”她说。
李十二微笑道:“我的嘴唇都麻了,现在说不出来。”
拓跋秋雁摆出了一幅很认真很认真的表情:“我想知道。”
“我叫李十二,太行山上人。很小很小的时候,小到我已经忘了有多小,在我能回忆的最古老的过去时,我就已经梦想成为一名侠客。但这样的梦想肯定是在我记事之前就酝酿而成的,又或许是天生,命中注定的。我要成为一名侠客。但我并不想除暴安良,我只想仗着自己的本事,走遍四方,可以无视盗匪的侵扰。”
“你的梦想得遂了,你走到了很多人一辈子都走不到的远方。在这里,距离你的家乡,也有一个大晋从南到北的距离了。”
“是啊,我的梦想得遂了,虽然我不是杀伐品上数一数二的绝顶高手,但一般的盗匪已经奈何不了我,我仰慕的白叔叔的武学,我学得也够用了,我可没期待过要与他一样更或者是超过他,是的,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期待,也不敢有。但我就是觉得不开心。也许是这段道路太长了,也许这不开心也跟梦想一样早就在我心中酝酿。”
“我跟白叔叔学武艺,跟他的儿子成了义兄弟,但后来,白叔叔死了,我跟白墨喜欢上了同一个人——他明白这件事情,但从来没跟我提过。除了一起打算为她——我曾深爱的人,复仇之外,我们就再也没怎么提过她的事情。白墨知道我喜欢她,爱她,但他从没提起过我的这份感情。我能理解,他不想让这件事情破坏我们的兄弟情谊。”
拓跋秋雁听着这件事情,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耐。相反,她的爱意反而在这样的对自己爱人更深入的了解中越来越深了。
“你和她……是怎么认识的……”
李十二苦笑道:“我和她……我和她一开始只是萍水相逢,仅限于见过面。但,就在我看到她的第一眼时,我就已经笃定,她就是我爱的人。可惜,我能见到她的机会不多。但幸运的是,当时我在一个大户人家中做打手仆役,专门侍奉并保护他家的公子,那位公子哥很喜欢去她家的酒楼中喝酒。这是我唯一的机会。每当这个时候,我去与白墨见过面,都会去找她,衿言,她的名字叫做衿言,她不爱搭理我,但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又不是满脸大麻子的丑八怪,她的心就算是石头做的,只要明白我意,总会融化。终于,我和她混了个脸熟。”
“说实话,我很嫉妒白墨。为什么去那里做店小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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