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绣了刺绣,拿到那儿去卖的。步步莲华
有连秀兰在从中牵线,唐麦很快就和绣坊制定了协议,请了公证人,进行了公证,随后将画出的二十样衣物的款式,交给了那里和她娘熟悉的管事绣娘。
那绣娘瞧见唐麦拿出来的衣物样式,也是大为赞叹。
但唐麦只是让她一样做一件,不但只能找信得过的人做,而且还不得将这些样式外传,否则就按照协议上的条款,进行处理和赔款。
半个月后,唐麦拿到了新绣出来的二十件衣物,打包好,拿去城北的店铺,去找那个掌柜,半个月时间,人的审美疲劳也该到了,这时候,她该换种风格了。
而此时的掌柜早已经等了唐麦十多天,一见唐麦来了,还带了一个大包袱,急忙将人给迎了进去。
“诶呦,小姑娘,你可算是来了。”
“伯伯,你想我了吗?”唐麦开玩笑着道。
“想。可是想的夜不能眠咯。”掌柜的听到唐麦的话哈哈大笑起来,拉着唐麦就穿过了那些还挤在店铺里瞧衣物,舍不得离开的夫人小姐,朝内屋走了进去,边走边说道,“不过,除了小老儿,还有一个人更想你,她这都等了你九天了。”
正说着,两人已经进了内屋,唐麦抬头就瞧见了一个背对着,身着男装,但看背影明显有着女子的曲线的背影。
“东家,那小姑娘来了。”掌柜的笑着,对着里面的人叫道。
那人闻言回过了头,不出唐麦所料,果然是一位女扮男装的姑娘,而且,还是她前世极为熟悉的熟人。
只是唐麦没想到,原来她在她只有七岁的时候就接手家里的事业了,不过,这样更好,减少了她不少麻烦。
“你便是那拿衣物和簪子花样过来的小姑娘?”
“秦姐姐。”唐麦笑着叫道。
“啊?你认识我?”秦双听到唐麦的话,在诧异中,下意识的开了口,开口之后,就知道自己说漏嘴了,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哑着嗓子道,“小姑娘,我可是男儿,你要叫,也该叫我哥哥才对。”
掌柜的听到这里,也是咳嗽了两声,他家小姐真是让人无奈。
“秦伯,你先出去吧,我和这位小姑娘待在这里就好。”
“是,小……少爷。”
掌柜的走后,秦双盯着唐麦瞧了好一会儿,见唐麦只是浅笑着望着她,越发的对唐麦的好奇了起来,“你是怎么认识我的?你怎么知道我姓秦?”
唐麦见秦双都问了,她也没想隐瞒,但最好找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才行,仔细回忆了下前世的人物关系图,突然想起,秦双前世的夫家姓胡,而她认识秦双的时候,秦双已经是个寡妇了,姓胡,还那么短命,莫不是……
“秦姐姐,你认识胡黎叔叔吗?”
“那只死狐狸!你认识他?”秦双诧异的问道。
果真是这样,真是没遇到之前没想到,如今想来,秦双前世嫁的定然就是胡黎。
要真是这样,她得像个办法帮胡黎找到合适的骨髓,替他彻底的治好他的白血病才行,否则她的秦姐姐,岂不是又要守寡了。
前世,秦双对她为数不多的几个对她好的人,在所有人都唾弃她的时候,秦双却还把她当成妹妹,她名下的不少产业,很多时候也都是靠秦双帮忙管理的。
“嗯。秦姐姐,我在胡黎叔叔那里看过你的画像。他好像很喜欢很喜欢你哦。”唐麦睁眼眼睛笑嘻嘻的说道。
“说什么呢。”秦双闻言,脸上不自觉的浮现了一抹红晕,自言自语道,“那只死狐狸,他要是喜欢我就怪了。”
说完,又偷偷的瞧了唐麦两眼,期待的问道,“你当真在他那里看过我的画像?”
“恩恩。”
“这骚狐狸,留着我画像,还总是推三阻四的,不愿到我家提亲。”秦双说着,拉着身上的衣物就扯了起来,愤懑的道,“我都十六了,他都二十三了,再不提亲,我都老了。”
[重生未来]与土匪联婚
“胡黎叔叔和我说,他得了绝症,不知什么时候就不在了,所以不敢娶你。”
“他当真是这般说的?”秦双闻言,心情也低落了下来,胡家的病是遗传的,大多数的男子都没有活过二十五,可只要能嫁给他,她不在乎。
“秦姐姐,胡黎叔叔是这样说的。不过,你不用难过,我偷偷告诉你,莫老神医是我师傅,只要有我在,胡黎叔叔早晚会向你提亲的。”
“当真?”秦双瞳孔缩了缩,抓住了唐麦的肩膀,急切的问道,“你到底是何人?”
“秦姐姐,我姓唐,我叫唐麦,你可以叫我麦儿。我家在龙林县凌香街三十五号的大宅子里。我还有一个义父,你可能听过他的名字,他叫单雄。我们家帮义父种田,种出来的米卖给了胡黎叔叔家。就像你现在来找我一样,胡黎叔叔是去年来找我的。”
“原来如此。那设计出这些花样的人,是……”秦双听唐麦这般说,直觉上告诉她,唐麦的背后根本没有什么小姐。
能和那只死狐狸做生意,还用得着给人家当丫鬟吗?
“是我。”
“果然如此。”秦双一副被我猜中的模样,蹲在了唐麦的面前道,“那么现在,告诉秦姐姐,你想做什么?”
如她所料,秦双的接受能力很强,而且完全不需要她去防备。
唐麦笑着道,“秦姐姐,我们合作吧。”
“那么,麦儿,说说看吧。”
唐麦闻言将包袱里的二十件衣物全都拿了出来,和所有看到衣物的人一样,秦双一瞧见这些衣物就双眼发直了,“漂亮,太漂亮了,我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衣物。”
“秦姐姐,这二十件衣物加上外面的三件衣物,一共二十三件,二十件就放在你名下的那些个店铺里摆放,每隔半个月,换三件展示,只能摆在那里,无论是谁都不能卖。还有三件,由你带走,其中一件送给你认识的小姐夫人里面最喜欢显摆的人,另一件送给身份地位最高贵的人,最后一件,由你来穿,有什么大型宴会,你就穿着那件衣物去。无论是谁问,你都说,是在溏心坊买来的。”
“妙,这主意太妙了。一旦如此,那不是过不了多久,整个天龙国,只要有我们店铺的地方就都知道你的衣物了。”
“是啊。秦姐姐,你也不吃亏哦。你看,就这几日吧,来你店铺里的人多了,买东西的,是不是也多了呢?而且,我刚才也告诉你了,莫老神医是我的师傅,我从三岁的时候,就跟着他学医术了,我可以利用草药研制胭脂水粉,不但对人的皮肤好,还可以养身,你只要对外面的人这么说,肯定有很多人来买啦。最重要的是,只要你帮我,我可以找我师傅帮胡黎叔叔治好他的病,那样,他就可以娶你啦。”
“说什么呢,你这人小鬼大的小丫头。”秦双被唐麦说的不好意思了起来,若是胡黎的病好了,应该不会再拒绝娶她了吧。
她从小就追着胡黎跑了,可是追了这么多年,也还是没有追到手。
两人商议就此达成,掌柜的将挂在店铺里的三件衣物取了下来,换上了新的三种款式,引得在场的夫人小姐,一掷千金的想买下其中一件,可惜,这里的衣物是不卖的。
就这样,一天、两天,随着时间飞逝,溏心坊在各家夫人小姐中的名声越来越大,大伙对这个溏心坊的好奇也越来越重。
龙林县县城掀起了溏心风潮,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随着每隔半个月的,店铺换上了另外三件,款式完全不同的衣物,又会引起了一阵哄抢的观赏。
每隔半个月,店铺就会挂上几件漂亮的夺人呼吸的衣物,大伙的好奇心被调到了极限,越发的想将这些漂亮的衣物买回去,就算是不穿,能收藏也是好的。
而在这时,那家被唐麦放火烧掉的成衣店也重新开了出来,虽然还是有人会去买衣物,但明显里面的衣物已经满足不了看惯了唐麦设计出的那些衣物的人的审美观。
而那成衣店的掌柜、伙计还是一如既往的目中无人,他们的东家更是完全没想到,已经有人在他没察觉的情况下,开始一点一点的吞噬着整个龙林国的服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