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虽然重新为自己的大拇指正了骨,可是因为沙漠之地没有什么疗伤的药,只能用布料固定住。
幸好不是什么粉碎性骨折,否则这次还真够陈默喝一壶的。
夏侯珏十分暴力地将那三人身上的衣物扒下,又找遍了他们身上所有的地方,终于找到了一个水壶,将它系在自己的腰间,然后将其中一人的衣服兜头罩在陈默的身上。
陈默有些厌恶地想要扯下来,却被夏侯珏阻止:“沙漠的夜晚太寒凉,你不会是以为你身上这件衣服能遮得住你吧?”
陈默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纱裙,因为刚刚被那个鹰芒撕破,只能堪堪遮住胸前的风光,还要用手揽着,沙漠里的夜风吹来,果然寒凉异常,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
无奈,只好将那件衣服穿在外面,幸亏里面还是自己的衣服,要不然陈默这样的超级洁癖,还真是有点受不了。
夏侯珏又找了找,将那些人身上七七八八的瓷瓶全都堆到陈默面前,示意她来分辨一下。
将每一瓶都打开,取出一点药粉放在手心,仔细分辨了一番,发现里面大部分是一些粗制的毒药和迷药,对他们都没什么用,唯一有用的就是两瓶金疮药,陈默给挑了出来,用左手递给了夏侯珏,示意他先解决一下自己身上的伤。
夏侯珏身上几处被利刃割伤,深深浅浅许多道口子,再加上刚刚一番大的动作,让多处伤口处的鲜血都涌了出来,看着就十分渗人。
夏侯珏接过白瓷瓶,到没有先给自己伤口上涂药,而是将陈默的双手捉住,将金疮药洒在了陈默手腕的伤口处。
“嘶!”地一声,陈默双眉紧皱了一下,这种金疮药也算是世面上比较好的金疮药了,止血效果尚佳,唯一的缺点就是药力过猛,一接触到伤口,就会让人觉得分外刺激和疼痛。
夏侯珏没有去管陈默脸上的表情,冷眸中一派认真,手脚麻利地给陈默上好药,又立即从身上撕下两条干净的布条为陈默双手的手腕绑上,前前后后也就用了两三分钟的时间。
要说这个业务,绝对能够媲美现代的专业护士!
给陈默上好药后,夏侯珏又将剩下的药粉倒在自己的胸前、手臂和大腿等地方,他身上伤口众多,撒上去的金疮药也多,可是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仿佛这些对于他而言都早已是家常便饭。
等前面的伤都处理好之后,夏侯珏拿着白瓷瓶的手顿了顿,又将塞子塞回白瓷瓶瓶口,没有去管在背后的一处刀伤!
陈默正背对着夏侯珏站着,背后的那处伤痕虽然不长,但是很深,此刻仍然在流着血,若是不及时止血,也会发生危险。
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就是这么死要面子活受罪,叫她帮一下忙很难吗?
此时陈默的手腕也不灵活,只能摊出手掌心,递到夏侯珏面前,面无表情道:“将金疮药给我。”
夏侯珏停顿了两秒,还是将金疮药递给了陈默。
“把上衣脱了。”陈默淡声地命令道,原本毫无起伏的声音,不知为何,听在夏侯珏耳里,却是呼吸一窒,久久不曾动作。
如果陈默此时能看到夏侯珏的表情,一定能发现他的脸上涌上一抹红潮。
陈默等着夏侯珏的动作却见他一直没动静,心中正要不耐烦,夏侯珏却在此时慢慢地在不牵动伤口的前提下,将上衣脱了下来。
月光下,夏侯珏的充满力量的后背就这样突兀地呈现在陈默面前:夏侯珏不是那种肌肉虬结的男子,但是每一块肌肉中都蕴含着强大的力量,后背的线条又带着天然的男性美感,宽肩、窄腰,线条分明,带着一种伟岸的风姿,多一份则嫌太过壮硕,少一分则嫌太过单薄。
夏侯珏这身材,可谓是刚刚好!
只是让陈默惊讶的不是夏侯珏如此完美的身材,而是他背后数不清的伤痕!
凭着她做法医的经验,很容易就看的出来,好多伤口都是陈年旧伤,上面有一道伤口大概已经有四、五年之久了,从左肩胛骨一直贯穿到背脊下端尾椎骨附近,伤口应该极深,否则不会一直到现在还如此醒目!
而且伤在这个地方,陈默都可以想象到,如果当时那个人再用力一分,夏侯珏的脊椎骨将会彻底断裂,那么这个男人说不定下半辈子就要在躺在床上度过了。
除了这道十分骇人的伤疤,还有许多类似剪刀、尖针、小刀等利器造成的伤痕,一道道、一片片,遍布在夏侯珏的后背,似乎在他的后背就找不到一块好肉!
夏侯珏感觉到陈默迟迟没有动手给他上药,忍不住冷哼了一声:“怎么?被吓到了?这可是你自己要帮我上药的,快点。”
夏侯珏说这话的时候,陈默明显能看到他的背部一阵紧绷,他这是,紧张的表现?
陈默一向不是多事的人,而且根据他背上的伤,也很容易能想到,这是夏侯珏在百里家时的遭遇。
百里家,还真不是省油的灯!
如果不将百里家连根拔起,那么她陈默这辈子都要夜不安寝了!
陈默抛掉脑海中乱七八糟的想法,将金疮药洒在夏侯珏的背上,然后毫不犹豫地用匕首在夏侯珏的中衣上划了两刀,扯下一长条布,靠近夏侯珏,将白布绕过夏侯珏的胸膛包扎上。
陈默将她的小手伸到夏侯珏胸前的时候,夏侯珏瞬间出现了一种错觉,仿佛陈默不是在给他包扎,而是在拥抱他!
月光下,两人的影子交相叠映,陈默从背后紧紧地抱住了夏侯珏,两个人看起来如此和谐温馨。
背对着陈默的夏侯珏,此刻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罕见的笑意,整个人的气场也终是一敛,一路上对待陈默的敌意态度此刻也全部消散开来。
陈默为夏侯珏包扎好,夏侯珏穿上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后,又套上了一件刚刚扒下来的死人衣服,两个人处理好了伤口,可是接下来却再次犯难了——他们该往哪个方向走?
陈默想了想,记得来的时候邱驿史曾说过,沙漠在西边,那么他们想要回去就得往东边走。
陈默抬起头看向天空,今天夜色清明,月亮非常明亮,倒让北极星显得太过黯淡,陈默确定了一下北极星的位置,然后顺时针方向指了一下,便是东、南、西方向。
“走这边。”陈默指着东边的方向,率先走了出去。
夏侯珏不明白为什么陈默只是抬头看了一下天就知道了方向,忍不住跟上去直言问道:“你怎么知道是走这边?”
对待真理,陈默总是回答地非常正经:“你看到那颗形状像勺子一样的星座了吗?”陈默指着北斗星星座问夏侯珏。
夏侯珏顺着陈默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那七星连起来就是一个勺子的形状。
“在那勺子的末端七倍距离处有一颗明亮的星星,它叫北极星,而它的正下方就是正北方,然后我们可以顺时针,哦,也就是这样的方向,顺着下来就是东南西北了。”陈默给夏侯珏比划了一个顺时针旋转的方向。
夏侯珏眼中闪过一片精光,这个世界还没有如此精确地在黑夜中判断方向的方法,倒是头一回听说这种方法。
这个陈默到底脑子是怎么做的?为何总是能知道许多世人所不知道的东西,为何总是能够让他,刮目相看?
这样的女人,到底还有多少秘密,多少惊叹在等着他?
似乎在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为何柳乘风如此迷恋眼前这个女人了。
不是没有见过倾城貌美的女子,不是没有遇到过才华横溢的才女,可是这世间像陈默一样的女子,只此一个!
夏侯珏默默地将陈默所说的方法记在心中,却不知道正是因为正是因为这个方法,为他以后争取到了一线生机。
当然此是后话,暂且不提。
此时夏侯珏内力已经耗尽,身上严重亏损,只能和陈默一起深一脚浅一脚地往东面走去。
尽管是夏夜,可是此刻沙漠中沙子的热量早就被急速地放掉,阵阵夜风吹来,显得非常寒冷,此时地表温度可能已经接近四、五度左右,陈默忍不住裹紧身上的的衣服,身上一阵一阵地寒战。
夏侯珏低头看了一眼陈默冻得直发抖的陈默,下意识地就想运起真元为陈默取暖。
想了一下,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猛地将陈默扯到自己身边,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陈默裹紧,语气也稍稍有些严肃:“穿上,在太阳出来之前只会越来越冷。”
陈默知道自己的身体比不上夏侯珏的强悍,只好瑟瑟发抖地裹紧身上的衣服,抿着嘴唇,没有反抗。
他们都是清醒理智的人,虽然都没有在沙漠中行走的经验,可是“夜行晓宿”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现在虽然冷,可是白天只会更加地难熬!
如今是能多走一步是一步。
然而,几名杀手袭来的时候,本来就已经是月上中天了,如今又一番折腾下来,已经快到黎明。
而沙漠中真正难熬的时刻,也正在慢慢地显露出它狰狞的一面。
只能感叹,这座沙漠,不愧“死亡沙地”之名!
沙漠的早晨如果还算是和煦的话,那么当到了近九十点钟的时候,陈默只觉得整个人快虚脱了。
汗水已经不知道流了多少,将她的纱裙打湿了一次又一次,可是陈默却不敢脱掉外面的外套,实在是原本如玉般娇嫩的脸颊,此刻已经被晒得生疼,最难忍受的是后脖颈的皮肤烧灼感,因为本就已经被太阳灼伤的皮肤,在衣领的摩擦下,只会更加地疼痛。
嘴唇已经开始出现干裂,可是却不敢对夏侯珏说上一句话,因为怕一说话,就会浪费半分体力。
陈默知道在沙漠中不宜白天赶路,尤其是在没有骆驼这样交通工具的情况下。
可是他们别无选择,他们只有那一壶清水,若是在清水没有喝完前走出去,那么最终等待他们的是什么下场,自然不言而喻。
刚刚陈默已经忍受不住渴意,灌了一口水下去,夏侯珏则到现在一口水都没有喝过,只是将水壶口严密地封好,就怕被蒸发掉半点水分。
然而,此时越走陈默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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