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本来的计划是叫上芸芸,然后两人去逛一下街。但一想到刚才刘晓庭的话,于是他很自觉的回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里,开始噼里啪啦的打着键盘。
林芸是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过来的,这时候的韩风正沉浸在《升仙》的剧情中。看到他如此认真,她也没有进来打扰,而是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里,看起了书。
等到了晚上,韩风这才从《升仙》的世界中脱离出来。
双手离开键盘,韩风长吐出一口气,看了看电脑上的时间,发现竟然已经快七点了,这让他有些愕然。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时间过得这么快?
发现了这一点,韩风立刻又向电脑屏幕上看去,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竟然已经码了六章字。
这才多长时间?
他很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在两点的时候坐到电脑前的,到现在也才将将过去了五个小时。
五个小时六章字,这速度,在以前他是从来都没有过的。因为还要思考剧情,所以平时他最快的速度也就一个小时一章字。
这样想着,韩风的心突然兴奋起来。难道是自己打字的速度又增加了吗?于是他连忙开始试验起来。
不过,等到他试验完成后,却非常的失望,因为在他的感觉中,他打字的速度还是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变快。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韩风突然有些摸不着头脑。
既然想不出来答案,于是他也只能归结于是自己今天的状态好,所以才能超额的完成任务。
想通了这一点,那韩风也就不再大惊小怪的了,毕竟,作为一个经常码字的作家,有时候确实会出现状态好的情况,从而让自己超常发挥,这对于他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把word文档里的章节保存好,韩风站起来活动了下自己的手脚,然后出门准备做饭了。
然而,等到他出了卧室门,却惊奇的发现,桌子上竟然已经摆好了做好的饭,上面还冒着热气,显然是刚做好的。
就在他愣神的功夫,林芸从厨房里端着一碗粥出来。看到他,她展颜笑道:“不写了吧?要是不写了,那就赶紧过来吃饭吧。”
“这都是你做的?”反应过来后,韩风连忙走过去道。
“废话,不然还有谁?田螺姑娘吗?”林芸翻了个白眼道。
“呵呵!”韩风也发现自己好像问了一个特别愚蠢的问题,于是只好干笑了一声,然后拿起筷子,就往嘴里夹了一筷子菜。
“怎么样?”林芸把粥放在了他的面前,满脸期待的问道。
“唔!好吃。”韩风眼睛一亮,不住的点头称赞。
“芸芸,我发现你的手艺变得比以前好多了。”
“嘻嘻!”林芸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那当然了,你为我改变了那么多,那我肯定也要让自己变的更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