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对美的追求,那是刻在骨子里的狂热。
当梅花姑娘如仙女一般登场之后,在长安城引发了空前的轰动,不少作词、作诗的好手,都纷纷着墨落笔。
像是长安城里有名的诗人上官仪,便是接连做了三首,用来抒发他初见梅花姑娘的那种惊艳。
当然,这一切都在房玄龄为梅花姑娘作诗一首,然后被他夫人追着撵了半条街的事,推上了顶峰。
眼影展现出比口红还要强大的销售能力。
出门可以不抹口红,毕竟有些人嘴巴颜色天色便鲜艳。
但出门绝对不可以不抹眼影,可没有人天生自己的眼皮就能闪着霞光的。
就连一向节俭的长孙皇后,都忍不住差人买了几盒眼影回去。
皇城里。
李世民裹着狐裘,看着自己手下亲卫,颇为熟练的骑着骑行车,在他面前转悠,面色不由得慎重起来。
就连一旁画好了眼影,准备向他炫耀的长孙皇后,他都忽略了过去。
自行车的出现,一开始李世民和其他大臣一样,把它当做一种新奇玩意,而后又把它当做一种在百姓中树立口碑的工具。
可真当李世民入手这些东西,并且从如意超市拿到部分数据之后,李世民的脸色顿时就变了起来。
能够和马匹相比?
就这么单薄的东西,能有这种效用?
李世民半信半疑,便差人试验了一下,今天便是出结果的一天。
亲卫在李世民面前停下来,下了自行车,还没等他恭恭敬敬的行完一个礼节,李世民就迫不及待的开口问道:“如何,这东西和如意超市给朕的册子上,说的可是一样?”
亲卫也是快速回应道:“这自行车的数据,和册子上说的,的确差不多。”
“速度真的能追得上马?”李世民挑了挑眉,诧异的看向亲卫。
亲卫点点头:“是的。”
“臣在军中挑了五匹马,若是百步内,自行车追不上马,可若是百步外,马匹却追不上自行车。”
“臣差人试过,城外往还百里的路程,无一例外,都是自行车胜过匹马,不过……”
“骑马受累的是马,可骑自行车受累的是人。”
这话倒是不假。
李世民摆了摆手,没有说话。
他当然清楚,骑自行车累的是人,骑马累的是马……
可真当确定了自行车的速度能够优胜过马匹之后,李世民却不怎么把这个缺点往心里放。
兵贵神速。
这情报、命令,自然是越快越好。
尤其是在战争中,情报、命令能够早一天传递过去,那么对整个战局的影响都是不可估量的。
最关键的。
马是禽兽,多多少少有些不可掌控,若是夜袭粮仓,骑马而去,很有可能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情况。
诸如马匹受惊,马蹄声过大……
可若是骑自行车,便是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至于道路的问题。
马匹能过的路,自行车当然能过,甚至有些马匹不能通过的路,自行车也能通过。
思考了片刻之后,李世民让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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