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爱丽丝欲言又止,瘦小的脸蛋上似有期盼,又似有一丝失望。
罗森心中微微一愣:‘怎么,难道我忘了什么吗?’
他仔细回想自己对小爱丽丝说过的话,忽然,他想起了今天早上对小爱丽丝的承诺:‘只要你能将这些字认全,就给你奖励。’
‘小家伙正是最爱玩的年纪,但因为生病,只能一天到晚都只能呆在酒窖里,现在有了点事干,肯定一门心思扑在上面,要是我食言了,她心里不知道该有多难过。’
罗森想起自己小时候特别淘气,为了让他安静点,于是老妈经常给他开一些空头支票,事后很快就会忘了。每一次他都期盼奖励到来,最后失望时,心里那股难受劲就别提了。
‘哎~事情太多,我也是忙晕头了。好在现在补救还不算晚。’
这么想着,他忽然拍了拍额头,转身走到小爱丽丝跟前,蹲下身问:“小家伙,早上学的字,还记得吗?”
“记得~记得~”小爱丽丝瞬间笑成了一朵花。
她开心地蹦起来,一个转身,快步跑回铺盖,从床头小心翼翼地拿出罗森给的羊皮纸,又跑回到罗森身边:“哥哥,你看我念的对不对?”
“念吧。”
小爱丽丝便用自己小小的手指指着纸面上的帝国文字,一个字一个字地念起来:‘妈妈、爸爸、哥哥、太阳、月亮、小草.......’
罗森认真听着。
他发现,小爱丽丝嗓音稚嫩,但口齿非常清晰,念出的音节相当标准,听在耳中,竟让人觉得十分悦耳。更让他吃惊的事,小爱丽丝一连念了十几个词,竟是一处错误都没有。
要知道,玛丽大姐可不识字,在这隐秘的酒窖里,没可能有人指点小爱丽丝,而罗森确定,自己前后只教了不到10分钟,每个词,他最多就念了三遍而已。
念上三遍后,当时念的明白,罗森可以解释为短期记忆能力优秀,这样的人不算多,但也绝对不少,拥有这个能力的人,往往长期记忆力并不突出。
但现在,隔上了一个白天,中间也没人指点纠正,小爱丽丝还能记得准确明白,这就超出了罗森的预料。
‘只教了一遍,就能学成这样。所谓天才,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罗森有些羡慕的想着。
在地球,他也算是学霸,但他自己最清楚,他能获得优秀成绩,主要还是因为自己的不懈努力,和那些真正的天才相比,他的脑子并不比普通人强多少。
他随即又想道:‘如果没有遇到我,这个天才可能不到6岁就陨落了。就算遇到了我,如果我仅仅只是治好她的病,后续没人培养她的话。等她侥幸长大,恐怕也会泯然众人。’
按照这个世界普通女子的命运轨迹,这么一个天资聪慧的小女孩,长大后,会变成一个普通农妇,整日里和泥土、粪便打交道,每天还有干不完的家务活。如果运气不好,或许还会嫁给一个醉汉,生上一打孩子,也许生某个孩子时,还会难产而死。就算没有难产,如果醉汉脾气不好,那就会经常挨打。
一想到这些,罗森心里就觉得十分地可惜。
‘哎~既然这样的天才让我侥幸碰上了,不仔细培养一番,心里总事不甘啊!’
几分钟后,爱丽丝念完了,30多个帝国文字,没有一处错误。她看着罗森,大眼睛里有一丝期盼,又藏了一丝忐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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