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苍揉了揉自己有些生疼的脑袋,他记得,上一秒钟,敌人的子弹穿过他的脑袋。耳边传来了战友的呼唤声。
在敌人的枪林弹雨下,他最亲密的战友虎子、还有清子,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将他迅速架起往安全的地方。四周全是枪炮声,震耳欲聋。
他还不想死,他有最爱的父母,兄弟,最亲密的战友,还有可爱的未婚妻小薇。
但子弹已经在他的脑袋开了花,他用仅有的短暂时间,迅速思考了人生。往事一幕幕如流水一般在脑海里闪过。
然而,那一瞬间太快,他还不及完全思考,自己却已经醒了过来,身处异处。
这里是一片空地,近处是白茫茫的雪,远处是黑压压的森林。
而身边躺着是他心爱的AK-47突击步枪,这枪的弹匣是30发子弹装。这把枪经过了改造,外观与普通AK47没有区别,但却用了新型的金属提升了它的耐久度,耐久度是普通的AK47数倍。跟了他整整二年时间,执行过无数任务,历经过无数次的战斗。
“我不是死了吗?”
“是梦吗?”
他脑袋里充满了疑问,明明刚才还在执行任务。子弹已经打中他,那种感觉十分真实,一点都不像做梦。
望着四周的一切,空荡荡的,十分陌生。
冷风吹得他浑身发抖,此时的他穿的是短袖迷彩服,整只手都被冻红。
这时,从他脑海里传出一个冷漠的声音。
“死亡倒计时,10天。”
随即,他的眼睛之中出现一个数字10。这个数字一闪而过。
未等他整明白怎么回事。
他脑袋嗡了一下,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请在一分钟内杀掉三个黄巾军。难度初级,奖励一天生命。未完成惩罚扣除一天生命,终极任务:活下去,统一三国!”
擎苍一听破口大骂:“你是什么玩意?黄巾军?一天生命?我特么重生在东汉末年了吗?”
他不相信自己会重生,还有脑海里那个声音怎么回事?奖励?任务?这一切整得他的脑袋生疼。
那个讨厌的声音没有理会他,再次响起:
“任务开始!”
于是,擎苍的眼睛中开始出现数字由60开始倒计。“59.58……”
“见鬼!”
他没多想,直接操起身边的AK47,现在事已成定局,那就如那声音的做。
多年的军旅生涯,练就了他一身强有力的肌肉,还有反应能力及精准的枪法。
他可以在极限环境中生存一百天,杀人对他而言,再简单不过。
可上哪找黄巾军?这个问题让他十分头疼,这里除了一大堆空箱子,哪有什么人出没?
正当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不远处传来几个男人的声音。
“姑娘,你最好识相点,让爷们几个爽爽。”
“就是,我们几个可是黄巾勇士,好好侍候我们。好处少不了你的。”
擎苍一听黄巾,精神来了。他迅速跨过几个箱子。果然看到森林里有三个头带黄巾的汉子,还有个衣衫不整的漂亮女人。那是一种不施粉黛的美,是这个时代特有的。
平时,要是有人欺负弱者,他也会站出来。他直接对着三个汉子大喊。
“放开那女人!”
三个大汉手挂砍刀,他们一见擎苍,穿着十分怪异。他穿着迷彩套装,完全被当成怪物看待。
其中一人喝道:“小子,别多管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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