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葵花,面对未知的死亡之谷,再无任何惧色,结果当我穿过了密林时,第一次在这种不毛之地看到了活的哺乳动物,那竟然是一只山羊,侧面看那山羊极其的肥美,如今它正低头在一片黄沙之中寻找着什么东西。
一只羊跑到戈壁滩上荒漠,可它不是吃草,反而去吃翻找荒漠中的骸骨,这一现象引起了我的注意。
昆仑山是个神奇的地方,它能发生一切所不敢想象的事情,我长了个心眼,瞧瞧的拿出铜钱剑,此时磁场的彻底乱掉,使术法已经没什么用,但总归我手里有东西,要比没东西强。
警惕的看着山羊,本来我还想跟着山羊去找水源呢,结果那山羊也发现了我,突然,它抬起头,嘴里居然叼着一节干枯的人骨!感觉山羊长得有点奇怪,别的羊都是两只角,它却有四只!
我与羊四目相对之时,分明在它的眼神里看到了兴奋,那山羊快速嚼着嘴边的人骨,没多久就给吃到了肚子里,这现象也让我右眼跳了跳,因为这他娘的不是羊,它是土蝼!
《山海经西山经》上记载,“昆仑之丘,有兽焉,其状如羊而四角,名曰土蝼,是食人。”
土蝼兴奋的奔着我走过来,一双眼睛冒着红光,看着我是一愣愣的,估计它可能是羊类家族中唯一不吃素的异类,好在土蝼长得除了比家养的山羊胖一点外,体型上还算是挺正常,因此也给了我去战胜它的信心。
这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荒凉的戈壁滩上,除了黄沙就是骸骨,我就算是想跑都没地方跑,若是把后背亮给了敌人,那是极其危险的。
我摆开阵势,拍了拍手,喊了一声给自己打打气,继续道:“来吧,孙贼!”
那土蝼学着公牛一般用角来撞我,并且它在沙硕上奔跑的速度很快,铜钱剑一点也不锋利,除非扎它的眼睛,否则这东西打人都不疼,别说打羊了。
连续躲了好几次,我越来越发现土蝼攻击的方式有点‘二’,它只知道一个劲儿的直线冲,等到了身边,再狠狠的一仰头,用那尖锐的角来顶我,而我只要注意力集中,它根本奈我不得。
心里有了谱,如今那土蝼精气神儿很足,所以,我就打算和它耗着了。当即,我就把地上包着果子的衣服捡了起来,拉开了与土蝼的距离,我抖了抖衣服,潇潇洒洒的准备来一番‘斗羊士’。当土蝼‘啪嗒啪嗒’的冲过来,我拿着衣服蒙它的眼睛后,借机躲避,又顺势十分挑衅的踢了它的屁股。
这可激怒了土蝼,当我往后倒退时,它调转了头继续来追我,很显然这次的速度还加快了很多,我如开始一样,极其干净利落的闪过身子。
我俩斗了足足有半个多小时,如今烈日当头,我都热得不行,何况它满身皮毛的土蝼了,渐渐的它的体力开始不知,而我也悄悄的拿出了小剪子。
行走江湖,剪子本来是为了利用压胜术裁裁剪纸人所用,没想到今天杀羊还用上了。就当土蝼再次嗷嗷直叫的扑过来,它的速度已经开始变慢,我作势用衣服罩住了它的脸,随后狠狠的一用力拖拽,身体顺势在向前扑,一只手夹住了土蝼的脖子,另外一只手极其迅速的抄起剪子,狠狠的刺向了土蝼的咽喉。
‘噗’的一声,鲜血飞溅,它被我割了喉,然而为了防止土蝼的临死反扑,我用沾满鲜血的手握紧剪刀,连续两下又捅瞎了它的眼睛,紧随着一顿乱扎过后,我推开了土蝼,向后快速跑的远一点,拉开了距离,坐在地上长长喘了口粗气,此时发现自己几乎已经虚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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