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绷紧的弓箭,怕他做点什么,又怕他不做什么。
陈学之虽然是直男一枚,但到底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看了一会之后,就明白过来了。他视线落到她的手腕上,她的手腕可真细,好似一用力都会折断,她的人也是柔柔弱弱的样子,会令人情不自禁生出保护欲。
他到现在才懂,为什么高冷似冰山的自家BOSS,在跟辛清灵在一起之后,脸上的笑容会越来越多。原来,喜欢一个人,哪怕只是静静看着她,也会觉得心里欢喜的。
他往她脑袋上轻轻一揉:“认真看路。走吧,快到了。”
他的大手在头顶一触便收,可麻麻的感觉却从被他揉过的地方开始散发,一直麻到了心底。陈素洁想,即使这个男人对她抱有什么别样的心思,哪怕资助她只是为了她的身子也好,她都不会反抗的。
有些人就是那么奇怪,在第一眼的时候,在第一次身体碰触的时候,就注定了要沦陷的。
陈学之没再继续拉着她,方向一拐走到楼层的背面,一家看起来面积不大,生意也不怎么好的饭店里,里面忙活的老板娘见了他,居然笑着招手:“帅哥,好久没来了,还是照旧吗?蛋炒饭和一份拍黄瓜?”
陈学之笑了:“对,炒饭加一份,再来一份小炒牛肉。”
他挑了位置坐下,见陈素洁疑惑地看过来,他解释道:“你别看这里好像很一般,其实味道不错,只不过地段不好,价格又比较便宜,很多人只看表面,不会选择来这里就餐。”
“你……经常来?”陈素洁问。这家店确实不太好找,主要是位置正好在整个商务区最外围,而且是背向,客流量很少。而且老板娘居然能记住他的口味,说明来得次数不少。
“嗯。刚开始工作的时候,身上没什么钱,所以每天吃午饭的时候,总想着什么地方越便宜越好,味道就无所谓了。然后发觉了这个地方,很多年了。”
他也曾有过一段很清苦的日子,若不是后来得到霍启睿赏识,只怕他真的会拿命去博,当一个雇佣兵,刀口舔血过日子。他一直很感激霍启睿,让他免了颠肺流离的生活。
后来身上欠的债还清了,有了点小钱,可他仍然喜欢时不时来这里。总觉得好像别的地方做不出这里的味道来。
陈素洁痴痴地听着,仿佛看到他每天中午汗流浃背地寻找,只为找一个吃饭便宜的地方。原来,他们曾经是一样的人。
这样的认知,让她心里忽然生出一种窃喜感,忽然的就觉得,自己跟他的距离,近了许多。
“那后来,你是……你是怎么当上霍总助理的?”
陈学之收起回忆,转眸看她。她的眼睛很大,很亮,跟第一次遇见的时候不太一样了。那时候这双眼睛里充满了绝望和痛苦,就像多玛的眼神。但现在,她的眼中有着点点闪光,是倾慕的光芒。
多玛是不是曾经有过这样的目光?他禁止自己想下去,心脏微微刺痛着,可忍不住看着她的眼睛,失了神。
她这样,挺好看的。
“你想听我的故事?”他的语气不知不觉放得轻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