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在通普高速运营的几十年的时间里,未来不可预计的因素太多,乔治先生因此才会担心风险的可控性,这里有政治方面的风险,也有经营方面的风险。我们站在乔治先生的角度去考虑一下,乔治先生的要求虽然苛刻,却并非没有一点道理,毕竟人家是外商,不是国有资本,两国的体制也不一样,追求利益最大化和安全化是其本能。既然乔治有担心,我们是不是就从化解他的这种担心开始,既然他不认可我们先前提出的BOT模式,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抛弃BOT模式,采用一种新的BOOST模式:(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fer)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
周至诚笑了笑,说,杨志远同志,不管是什么模式,只要对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有用,有实效和现实意义,我们就可以试试,你详细说说。
杨志远说,所谓BOOST模式,其实就是BOT模式的一个变种和延伸,它与BOT模式的区别就在于其多了二项内容:拥有和补贴。拥有的意思我们都清楚,那就是在通普高速建成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通普高速建设开发公司既拥有通普高速的经营权,同时也拥有所有权,而所有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也就是说,乔治的财团在通普高速通车以后,如果认为通普高速不符合他们的收入预期,他们可以把通普高速的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而补贴就很好理解了,那就是在通普高速运营后,如果运营效果不理想,政府财政需要拿出一笔资金对通普高速建设开发公司进行适当的补贴。
周至诚说,这个BOOST模式有二个问题需要你杨志远同志现场进行解答,一是像高速公路这种交通枢纽性工程,就像它必须移交一样,它同样不可能把所有权交给国外的公司;财政补贴这个倒是可以考虑,但是它的补贴依据又是什么?
杨志远说,我们和乔治现在不是在谈高速公路战略安全问题,而是在谈投融资生意,既然是一笔生意,那我们就得先行确定一个大的双方都愿意接受的框架,这样我们才有得谈。但我们在谈判的过程中未必就一定要固定于这个模式,我们还可以在这个模式里多加变通。乔治不是担心资金的安全吗,那我们就把所有权给他,让他放心;乔治不是担心收益吗,我们就给他补贴,让他舒心。但是在具体的细节上我们就可以和他慢慢的谈,慢慢的撮合。比如说,所有权问题,我们可以加以约束,乔治如果要把所有权卖给第三方,必须得到政府的认可,或者干脆就要求乔治想卖出所有权,必须让政府首先回购。至于回购的价格,也可以先行约定,在实际的投资成本上增加5%或10%。而补贴,说白了就是对乔治的投资进行保底,保证乔治的投资额比银行同期利率高3%到5%,如果通普高速的收益低于此标准,政府就进行补贴,如果通普高速的收益高于此标准,就没政府什么事。
交通厅厅长心想,早就听说周至诚的这个秘书,懂经济、会管理,对经济工作有一套,现在看来还真是如此,杨志远的这个方案,说是BOOST模式,但真要照他刚才所说的方式去操作,又不完全是BOOST了,它有了许多新的工作思路和创新在里面,多了许多的变通,规避了许多政策性的限制,极具操控性。这个方案应该说给乔治一个定心丸,可以让其免去许多的后顾之忧,如果把这个方案摊到下午的谈判桌上去谈,对乔治很有吸引力。
交通厅长感叹,连杨志远这样有能力的人都能为周至诚所用,这充分说明周至诚这人会用人,能用人;用好人,用能人。周至诚这哪里是带了一个秘书,分明就是带了一个智囊在身边。少强副省长和周至诚不对付大家都知道,如此一来,看来少强副省长麻烦了,而己方今后的日子肯定也好过不到哪去。
交通厅长想了想,决定栽刺,他说,杨志远同志,如此一来,岂不是让乔治的财团稳赚不亏,既然是投融资的生意,亏钱赚钱,那就是市场行为,政府岂能为之保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