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都离开了,空旷的墓地偶尔传来几声鬼魅的低吼,我已经站的双腿麻木,缓缓的走到自己的墓前,坚硬的墓碑上,大片大片的血滴落了下来,我伸出手指,触摸那些血迹,凉凉的,一直凉到心。
爱情不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尸体,终有一天,它会随着时间腐朽、消失……生活就如同暴风雨,当雨停了以后,一切就该回到最初的宁静。
“允锦,你明天真的要走了吗?”
晚上,我躺在床上看书,母亲一边替我整理衣服,一边难过的问我。
“恩是的。”
我没有抬头,继续盯着书,嘴里随意的应着。
“那什么时候回来?”
“毕业就回来。”
“一个人在外面,照顾好自己。”母亲说着说着,眼泪就涌出了眼眶。
我放下手里的书,从身后圈住她:“妈,你也是,一个人照顾好自己。”
父亲的死,终究成了我心里难以磨灭的伤痕……
凌晨三点钟,我开灯起了床,手里拽着父亲临终前给我的那把钥匙,犹豫了很长时间,终究还是放回了抽屉。
如果有一天,我心里释怀了父亲的离去,那么,我再回来打开他的抽屉,看一看他留给我的秘密到底是什么秘密。
如今的我,没有勇气再看到任何关于父亲的一点一滴。
“允锦,妈送送你。”
母亲红着眼圈走进来,明显哭了一夜。
“不用,我等会从后门走。你送我会引起别人的怀疑。”
紧紧的拥抱母亲,我在暗夜之下又一次离开了养育我的地方,只是这一次,我带着满心的伤痕,去寻找的,却是我的另一个人生。
一个月前,我已经申请了德国科隆大学的法学系留学申请。
我先在北京待了两个多月,一边猛攻法律一边学习德语,期间收到了科隆大学的OFFER,之后递交了材料申请,等待签证批下来。
很久都没有那样忙碌过,每天睁开眼睛就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我,没有哪个晚上是十二点之前睡觉,也没有哪天早上不是六点刚过就起床,周旋在国际法、民商法,诉讼法之间,恨不能把一分钟掰成两分钟用。
明明白天累得连饭都不想吃,可是到了夜晚,好不容易能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的时候,却又睡不着了。似乎应该有个原因,可是我却怎么也找不出,呆呆地看着洁白的天花板,呼吸着没有丝毫亲切感的空气,觉得心很空,脑子里乱成一团,却怎么也弄不清楚究竟是为什么。
睡不着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复习德语,练小舌音,记那些毫无规律可循、千奇百怪变化无穷的名词、动词、形容词。也许是花的时间多,一向没有语言天分的我竟然很快就把德语学的有模有样,可是我却突然间觉得很难过,有种真正再也回不去从前了的感觉。
两个月后,我终于顺利去了德国,到了威斯特法伦州。并且很快的在那里认识了几个中国的留学生,我比她们年龄都稍大些,她们都喜欢叫我小影姐,那时候,我已经正式改名慕衾影。
有一天晚上,我跟那几个留学生一起喝了些酒,然后我突然拨通了李慕承的电话,那么久了,我都以为我忘记了他的号码,可是当我听到话筒里传来一声低沉的男音,顿时清醒了一半,迅速切断电话,我自嘲的笑了笑。
那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他的声音,此后一年过去,我没再拨过他的一次电话。
记忆里温润的声音在岁月的日渐流逝中变得越来越模糊,直至完全消失在我的心底深处。
其实我在德国的日子过得真的不太好。
刚过去的时候,德语还只是略懂皮毛,我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才终于慢慢的适应,语言的障碍可以解决,可内心的无助与寂寞却怎么都无法消除。
有时候在热闹的街头,看到相拥的情侣,我会忍不住的想,如果当初没有发生那些痛苦到无法磨灭的往事,我和李慕承现在又会是什么样?
可人生毕竟没有如果,过去不可能重来,既定的事实也无法改变,纵使我再怎么回望,也始终不可能真的回到过去。
不想让自己有回忆过去的机会,我开始积极地投入到学习和生活当中,认真地学习法律知识,偶尔也学学钢琴,天气好的时候一个人出去散步,或者一个人跑到海边拎着鞋子盲目的走……
晚上我喜欢去看露天音乐会,这里的夏天很凉爽,公园里常常会有小型音乐会,美妙悠扬的音乐总是能令我心情舒畅,有时我也会主动的上台唱一支中国的歌曲,当台下的德国人发出热烈掌声的时候,我会不自觉的扬起嘴角对自己说:“其实我过得很好。”
我到威斯特法伦州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新来的留学生,她叫于沐。
令我惊诧的是,她是从B市来的,好几次我想问问她认不认识李慕承,顺便从她嘴里打听一些关于他的消息,可最终还是被理智拦住了。
我在心里质问自己:“夏允锦,六年了,被爱恨折磨六年了,你还没吃够苦头吗?”
可是我低估了我的好奇心,在相识的第三个星期,我终于好奇战胜了理智。
某天午后,我们坐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喝着咖啡,我随意的问了句:“你父亲是经商的吧?”
她点点头,诧异的问:“你怎么知道?”
“能来这里留学的,家里不是经商就是当官的。”
于沐了然一笑:“那你呢?”
“我啊,我家里是当官的呗。”我说的极坦然,于沐比我小六岁,可我经历的估计是她三十年也不曾经历到的,所以对这种小女孩撒谎,我没有半点会被识破的压力。
“你有男朋友没?”她极感兴趣的打探,像她们这个年龄的女孩子,通常对这类问题都是非常的重视,如果我把我和李慕承的爱情说给她听,她有可能会泪流满面的以为安徒生在给她讲童话。
“以前有,分手了,你呢?”
我对她有没有男朋友其实一点兴趣也没有,我只是想把话题往我想问的问题上拉近一点而已。
“有啊。”她娇羞的喝了口芒果汁:“我男朋友是警察。”
“警察呀?”我故作惊讶:“我最佩服警察了,他是在B市工作吗?”
于沐点点头,一脸的自豪:“我男朋友每年都被评为最佳警官,前不久他还围剿了一批贩卖毒品的团伙,被立了一等功呢!”
“真是了不起啊。”我赞叹了一句。
接着我假装随意的问了句:“你们B市是不是有个叫李慕承的男人?”
她吃惊的愣住了,然后不可思议的问:“你怎么知道?你认识他?”
从她的反应就可以看出她一定是认识李慕承的,不然她不会这样反问我,其实我早就明白,只要是B市的人,有几个不认识他呢……
“我以前在B市读大学,有个女同学跟他谈过恋爱。”
搅拌着手里的咖啡,我目光盯着窗外,视线飘得很远很远。
“天哪,不是吧?”于沐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谈,一双美目瞪得圆圆的,不敢置信的望着我。
“怎么了?很奇怪吗?”
“他可是我们那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很有钱,也很帅,可是也真的很花心!”
于沐很肯定的总结,接着又感叹:“没想到他的猎物,连大学生也不放过……”
我的心里蓦然变得很疑惑,什么时候开始,李慕承竟然成了B市有名的花花公子?
“不会吧,我听我那位同学说,他好像很专情的?”
“切,才怪哟……”
她长长的吁唏,十分有感悟的说:“有钱的男人有几个是专情的?更何况还是个有钱有相貌的男人,那就更不可能了!”
我饶有兴趣的问:“你对他很了解吗?”
于沐对我过分感兴趣的话题并没有太多想法,她是个没有心机的女孩,从她的眼神就可以看出来。
“我爸爸跟他有生意上的往来,经常听我爸爸说起他的事,而且以前我去酒吧玩的时候,也常常会看到他搂着不同的女人寻欢作乐。”
看来,李慕承真的变了……
“你爸都是怎么说的?”我一时好奇,问的有些迫切,怕这么详细的问会引起她误会,便随意的解释一句:“我会把你说的告诉我那位同学,然后让她趁早死心!你都不知道,她到现在还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呢。”
于沐很理解的点头:“像他那样的男人,一旦爱上,想忘了确实有点难度。”
这句话理解的很透彻,可能是她年龄外唯一成熟的体现了。
“我爸说他以前不是这个样子,好像以前爱过一个女人,后来那个女人死了,他就变成了现在这样。”
突然间,像是在听别人说起了自己的故事,我望着于沐的时候,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她可能永远也不会想到,她口中说的那个已经死了的女人,其实就安坐在她的眼前。
“这么听来他应该是个痴情的人才对。”
于沐点头:“是啊,估计现在变得这么滥情也是受了刺激的缘故。”
我沉默的端起面前的咖啡,轻啜了一口,明明加了糖,却仍然感觉很苦。
“听说他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勤快,不过他的身边好像一直有一个女人没被换过,但似乎也管不了他去外面偷腥。”
有一个女人?我眉头轻皱,难道是郑尔岚?
二年前她留的那张便条,上面明明白白的承诺,如果有一天我不幸离去,她一定会替我守护他,现在,于沐口中的那个女人,是她在兑现承诺吗?
“哎,这样的男人,就算再怎么吸引人,换了我,还是会躲的远远的,不能永远拥有的爱情,情愿从来就没有降临过。”
于沐遗憾的叹息,最后总结了句:“你那位同学,真担心她一辈子都走不出爱的囚笼。”
“也不一定,没有永恒的爱情。”这是我自己的理解,这两年,我过的其实挺好不是吗?
“罂粟一样的男人啊,中毒容易解毒难,小影姐,以后你要是遇到这样的男人,也要远远的躲着,只有傻女人才会轻易的中毒。”
于沐单纯的脸上说着老练的话,我在心里笑着,这些话如果她是六年前跟我说该多好,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我早在几年前就已经中毒,并且,无药可救。
“恩,这个你放心,我早已经过了中毒的年龄。”
给了她一个肯定的微笑,任何笑容背后的忧伤,都像一棵洋葱,只有拨开了皮,才能真正的让你流出泪。
“对了小影姐,你是不是今年就毕业了啊?”
我点头:“是的,九月毕业。”
她立马哭丧着一张脸,很难过的说:“早知道我早两年来了,真舍不得你走。”
我揉着她的头发,笑着说:“傻丫头,又不是不能见面了。”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别说是朋友,爱人又怎样?
九月在不知不觉中悄然来临,校园的梧桐叶开始飘落的时候,我知道,我要回去了。
那一天在机场,于沐抱着我哭的很伤心,她真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像极了四年前的我,爱恨分明,情感流露十分洒脱。
我在威斯特法伦州呆了两年零三个月,很明显的感觉是,我从27岁变成了29岁,然后我成了一个很会隐藏内心的人,我可以一眼看出别人的故事,可是别人却怎么也猜不透,我是不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飞机降落在B市的那一刻,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可有一点我很清楚,我不是为了那个男人而来。
找了家酒店,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其实现在的我,除了夜晚有点让自己不满意外,其它的时候,我都非常的满意。
洗完澡,倒在床上睡了十个小时,凌晨四点半醒过来,我光脚走在略带凉意的地板上,然后拉开落地窗帘,凝视着窗外迷雾一样的早晨。
六年了,这是我第一次认真地看黎明的晨曦,浅红的朝霞,弥漫际,红日在云层中浮荡,阳光照射初秋的萧索,城市蒸腾在白雾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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