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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古时候的人,凡是搞科研和从事某种技艺的,越是厉害的热,就越是有点十项全能的感觉,那个年代并没有如今这么缤纷多彩,虚拟现实残害了太多人,一个人能在某个领域做一些成就,就很厉害了,而古时候的人,却往往各个领域都很厉害,举个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达芬奇了。
这位文艺复兴时期典型的代表人物,用天才来形容似乎一点也不为过,世人对他的评价是学者和艺术家。
而这两个定义,似乎就已经涉及到了无数的领域,比如画家、天文学家、发明家、建筑工程师。他还擅长雕塑、音乐、发明、建筑,通晓数学、生理、物理、天文、地质等学科……
这位伟人遗留下来的手稿,足足有六千多页,不是搞学术的就很难理解六千多页纸是什么概念,这么来形容吧,大概就相当于做了六千多份高考理综卷……
爱因斯坦就说过,达芬奇的那些科研成果,若是在当时就发表的话,足够让科技提升30到50年,这个评价相当高了。
而这些手稿,大多都是在达芬奇晚年的时候创作的,晚年的时候就很少画画了,基本上都在潜心研究科学,虽然生前完成的绘画作品并不多,但是每一件,都可谓是不朽之作了,他喜欢讲艺术和科学结合起来,这要是蒙娜丽莎的微笑和最后的晚餐这些名画,拥有无数神秘色彩的元素。
达芬奇是个左撇子,但是令人不得不惊叹的是,他一生,都在用镜像写字,所以达芬奇的日记和手稿,都是镜像子字,这一点应该很少有人知道了,没事干的可以自己拿笔写个镜像子体会一下。
还有一个比较厉害的,就是达芬奇可以用一只手作画,另一只手写字,这种境界应该比画圆右手画方高很多了。
94年的时候,比尔盖茨就花了三千多万美元,买了达芬奇的一份手稿,只是其中一份就卖了三千多万……美元!94年!
这个患有自闭症的科学科学狂人,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向达芬奇致敬,同时他也确实需要那份手稿。
端着笔记本又看了半天,除了上面的那些绘画可以看懂之外,别的就一个字也看不懂了,尽管德语和英语都是起源于日耳曼语,子母差不多,但是拼在一起就完全是另外一种意思了,我看的都疼,索性就合上不看了,直接塞进了背包里面,出去了再说,到了外面找个翻译之类的。
“大家继续找找看,有没有国人留下的遗物,咱们能看懂的那种。”把背包重新背好,我灌了两口水进嘴巴后说道。
于是所有人再次开始寻找了起来,地下的这些尸骨,目测大概有五十多人,数量上不算少了,在那些碎石的边缘位置,还有几具被巨型的碎石砸中的半截身体的人,死状有点凄惨,看到那些人的时候,就忍不住让人想起了庞贝末日的那种感觉。
我从脚下那些尸骨之上,就绕着来到了碎石的边缘位置,其中有一具尸骨,感觉有点不太一样。